有解思维化解“一揽子”工伤纠纷

地方法治 |  2026-04-29 10: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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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因工伤引起的复杂纠纷案件,在淄博市临淄区法院法官汪兰的巧妙化解下,成功达成了“一揽子”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图源网络 侵删)

劳动者“因工受伤”   

寻求赔偿陷入困境    

张某在某公司工作时意外受伤,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但由于该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张某一直未得到赔偿。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张某提起了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0余万元。然而维权之路远比他想象的坎坷,工伤赔偿仲裁刚启动,公司先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确认与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这直接动摇了工伤认定的根基。与此同时,公司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那份对张某至关重要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案互为因果,确认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基础,工伤认定又是赔偿仲裁的前提。公司“双管齐下”的法律策略,让张某的赔偿诉求陷入程序泥潭。张某倍感无力与焦急,只能等待漫长的程序。

法官巧用“有解思维”

锁定争议焦点

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汪兰了解到案件背后的关系,敏锐地指出“表面是三个案子,根子却在赔偿金额的合理分担和双方互不信任,得系统地处理。”于是汪兰一方面主动对接审理工伤赔偿案件的仲裁员以及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官,将分属不同部门、不同审判庭室的三起案件进行整合研判,共享案情,协同化解路径。另一方面着手确定张某的合理损失与公司的赔偿意愿和能力,唯有就具体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才能一揽子化解三起案件。

“一揽子”调解终破僵局

促成双方共赢

汪兰果断将三案“一揽子”处理,采取“背靠背摸底数、面对面解心结”的策略,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汪兰深入了解各方诉求与顾虑,明确公司对工伤认定的核心质疑点在于用工形式,而张某则对尽快获得合理赔偿有迫切需求。了解到关键“症结”后,汪兰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清晰地阐释了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法律依据,同时借助类案赔偿标准数据,当场演示赔偿金额的合理计算方式。调解过程中,汪兰特别强调“三案一体解决”对双方的益处,公司可避免后续更多不确定的诉讼风险,张某则能及时获得救治和生活保障。

经过多轮磋商,最终促成“一揽子”协议:公司与张某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当场撤回要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起诉和撤销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一笔赔偿金,同时化解了三起案件。

签完协议的那一刻,张某长舒一口气:“真没想到能这么快就把所有问题全部解决了!再也不用几个地方来回跑、重复举证了。”公司代表也如释重负:“法官把几个案子的风险和成本都摊开算明白了,一次性解决对公司也是降低诉累,能安心经营了。”

结语

此次“三案联调、一揽子化解”的成功实践,是临淄区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运用“有解思维”攻坚复杂关联纠纷的生动缩影。承办法官以实质性解决纠纷为目标,整合资源进行调解,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因同一核心争议在多个程序中反复奔波,极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