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招生入学!山东省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来啦
山东教育发布 2026-04-28 16:41:35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招生秩序,全力维护教育公平,日前,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起来看——
加强学位供需研判
科学优化资源配置
深入落实《山东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科学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资源余缺调配动态监测,确保秋季学期中小学校学位供给精准匹配实际需求。特别要提前谋划、超前布局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科学编制招生计划,确保供给率和公办率稳步提升。要主动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特点、区域产业布局等对入学人口变化带来的影响,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稳慎评估确定学校布局、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严明招生工作纪律
杜绝各类违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面清理纠正有违教育公平的招生政策和做法。中小学校要全部落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制度,从严控制参与招生的学校数量、招生计划规模及招生区域范围。有关审核材料须在6月底前上报,包含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查方式、培养方案、公示方案等。未经省级批准,任何地方、任何学校不得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特殊类型招生。青少年足球等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必须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实施,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或变相搭车。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科学选择考察方式,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科目测试。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实行省级备案制度,各市分校分类型招生计划须于公布前报我厅备案。
全面推行均衡编班
保障教育起点公平
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要积极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实行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编班过程及编班结果应向学生家长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环节公开透明。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认,不得擅自调整。各市要指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均衡编班具体操作办法,明确分班流程,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前向社会发布。
完善服务保障举措
关注重点群体入学
要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仅凭居住证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应入尽入”。要健全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入学保障和关爱帮扶。要加大乡村学校服务保障力度,充分考虑学区布局调整、覆盖半径扩大带来的影响,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午餐、午休、校车等服务。要依法依规落实烈士子女等教育优待政策,全面推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制度。支持因地制宜完善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转学服务举措,统筹“长随幼”、“幼随长”、“长幼同调至一校”等方式,切实帮助解决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公办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长幼随学”转学时,可适当突破基准班额,但不得形成新的大班额;申请转学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数量时,严格按照事先明确的规则执行。要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提升“网上办”“零证明”办理率。
健全组织监督机制
加强风险舆情管控
各市教育(教体)局要高度重视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对热点学区、民办学校、有停办风险的学校等,重点加强风险防控。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市县两级须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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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誉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