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发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典型案例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28 18:38:32
2025年以来,菏泽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坚持以服务创新发展为导向,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持续优化维权援助机制,高效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为权利人提供了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展现维权援助工作成效,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维权意识与合规经营能力,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菏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维权止损”到“价值共筑”
郓城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赋能酒类包装企业特色外观保护
基本案情:2025年12月,某供应链有限公司发现郓城县某包装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酒瓶产品与其已获得授权外观专利高度近似,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涉嫌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双方就侵权判定等问题多次沟通未达成一致,向郓城县市场监管局提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郓城县市场监管局极速响应优先受理,依托县域酒类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申请人免费提供外观设计专利比对咨询、侵权证据固定指导等服务,指导企业第一时间完成侵权取证、维权援助材料书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减少企业维权时间成本。仅用8天促成纠纷和解结案,既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玻璃制品企业因批量侵权赔偿陷入经营困境,更筑牢了专利产品特色包装的保护屏障,实现了“企业权益、产业发展、专利保护”三方共赢。
典型意义:本案建立“产业专家+技术专家”双专支撑机制,探索“产业匹配+纠纷化解”的调解新路径,跳出“追责-赔偿”的传统思路,结合玻璃制品公司具备规模化酒瓶生产能力、某供应链有限公司经营业务需求的供需契合点,创新性提出“侵权赔偿转专利许可+定向采购合作”的解决方案,依托县域主导产业的供需网络促成双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了“化解一起纠纷、对接一对供需、稳定一个链条”的多重效能。
牡丹区充分发挥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作用
高效化解商标侵权纠纷
基本案情:2025年9月,某单位山东有限公司向菏泽市牡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商标侵权纠纷维权申请,称其系第3121***号有效注册商标的合法权利人,菏泽市某集团公司加油站自2023年5月起,在未获得申请人授权的情况下,于其加油站罩棚等处使用上述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相关公众对加油站所有者产生混淆和误认,严重侵害了该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虽权利人多次提出停止侵权警告,但均被置之不理。牡丹区局接到申请后迅速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在双方自愿基础上进行调解,从侵权事实、法律依据、诉讼成本等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为确保协议得到履行,还引导双方对该协议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本案中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证据收集等各个环节后,在商标侵权事实、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明确的基础上,明晰利害,引导双方依法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力求实现各方利益最大化。同时,为了确保协议得到落实,指导进入司法确认环节,充分发挥了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机制作用,圆满高效化解了商标侵权纠纷。
商标品牌得保留 维权援助解民忧
基本案情:2024年12月,定陶区二江大炖羊肉店负责人苏某某收到了一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邮件,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二江大炖”向国知局提出了“撤三申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其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面对这一困境,苏某某首先向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进行咨询,并提交了维权援助申请。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企业的求助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并启动了商标维权援助机制。一是协助权利人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使用商标的历史记录、产品销售凭证、广告宣传资料、微信朋友圈、百度地图等,以证明企业对该商标的正常使用和品牌影响力;二是积极帮助当事人协调对接相关律师,指导撰写答辩意见,详细情况和诉求,争取在商标争议处理中获得支持;三是为二江大炖羊肉店出具经营主体正常经营和注册商标正常使用的部门证明,尽力提升证据的权威性。经过一系列的努力,国知局于2025年6月30日做出了驳回“撤三申请”,保留“二江大炖”注册商标的决定。
典型意义:这起维权案例不仅挽回了经营者损失,更对整个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它提醒广大市场主体,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严格规范商标使用,注重使用证据留存,避免类视情况发生而陷入困境。同时,也彰显了定陶区市场监管局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决心和能力。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优化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相信类似的滥用“撤三”程序干扰经营主体合法经营的行为将会得到有效遏制,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会得到更好的维护。
强化品牌保护 擦亮单县羊肉汤名片
基本案情:“单县羊肉汤”注册商标权利人,在某平台宣传短视频中发现北京市一餐饮店在无授权、无备案、无标准化工艺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单县羊肉汤”商标从事经营活动,行为严重侵犯了单县长寿食品文化协会注册商标专用权。面临跨区域取证难、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置效率低等困境,权利人向单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开展行政维权援助与跨区域执法保护。单县市监局接收到协会维权材料,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案件权属、侵权事实要点,提供免费维权公益指导,同时向北京市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请求查处函,并同步指导协会开展证据固定,对涉案餐饮店门店招牌、菜单、外卖平台页面、宣传视频进行证据保全。当地市监部门快速响应,最终对侵权主体下达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切实维护“单县羊肉汤”品牌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通过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援助机制,本次跨区域维权有效遏制当地侵权乱象,维护 “单县羊肉汤” 品牌信誉,保障全国合规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稳固单县羊肉汤百亿级全产业链发展根基,持续带动乡村产业振兴与群众增收。解决了协会跨区域维权无权限、无资源、无效率的痛点,实现 “一次申请、全程服务、闭环处置”,为同类非遗特色美食、地理标志产品、注册商标品牌跨区域维权保护提供实践范本。
府院联动化纠纷 维权援助护产权
基本案情:东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称,东明A公司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向市场监管局提出维权援助申请,及时化解侵权纠纷。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东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对东明A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发现了涉嫌侵权的西瓜酱外包装产品。经过详细调查,确认了当事人东明A公司使用了“齐鲁**西瓜酱”与东明县B公司外包装上印制的商标标样高度雷同,且包装箱上的保质期被篡改,同时还存在商业混淆行为。与此同时,东明县人民法院已对B公司提起的相关诉讼立案受理。为高效化解纠纷,东明县市场监管局与人民法院共同迅速启动“府院联动”调解机制,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经过两次专项会议,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当场支付了赔偿金,涉事门店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完成相关产品整改,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典型意义:本案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为权利人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的非诉化解渠道,即快速制止了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又有效避免了当事人陷入冗长的司法程序,实现了维权与便民的双重效果。同时府院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协同治理新格局,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形成了优势互补、闭环治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模式,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屏障。
规范企业名称字号使用 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
基本案情:2025年11月,菏泽鲁西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通过12345市长热线反映的问题:菏泽鲁西新区内四家企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中建”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涉嫌混淆市场主体、侵害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请求调查处理并协调上述四家公司变更企业名称。收到反映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四家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经营场所、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查,确认上述企业均未获得“中建”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其行为存在引人误认为与商标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可能性,涉嫌违反商标保护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本案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了“责令改正+信用约束+引导维权”的分类处置模式,既对可联系、可整改的企业依法纠正违法行为,也对失联企业通过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监管,同时对分公司主体的争议问题依法释明,既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兼顾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实际情况,避免了“一刀切”处理。
典型意义:本案依托12345市长热线的诉求渠道,快速响应企业维权需求,采取分类施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采取针对性的处置措施,精准化解矛盾;同时通过向商标权利人释明分公司责任主体的法律规定,引导其向总公司所在地主张权利,实现了执法监管与司法维权的有效衔接,提升了问题解决的效率和效果。通过本案,明确了“不得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字号使用”的行为边界,引导企业规范自身名称使用行为,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周千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