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留言板·周报|离职工资、占道打牌、搬迁补偿……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大众新闻 赵小菊   2026-04-29 16:37:02原创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4月20日—— 4月26日,网友在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的以下留言有回复了。

1、工作两周后离职,工资没发?

网友留言:我于2026年3月11日与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成为了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专任教师,约定工资标准为4500元,试用期工资4400元,同时被口头告知在德州校区工作每天有70块钱的补助,校方给我安排了每周14节课,因为校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以及超出了合同约定的专任教师的工作范畴,我因工作压力大自愿提出了离职,并于2026年3月23日办完了离职审批单,但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到今天还没有收到校方结清的工资收入也没有返还给我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未及时出具离职证明。日工资:4400元/月÷21.75天≈202.29885元/天,取202.30元。8天就是202.30*8 =1618.4元。补助:70元/天*8天=560元。超课时费:每周基础课时8课时,第一周实际上课10课时,超出2课时;第二周上课14课时,超出6课时;两周共超出8课时。课时费单价45元,所以超课时费= 8*45=360元。我只工作了两周所以超课时费也应按照两周的实际超课时工作量计算,总计:1618.4 + 560 + 360 = 2538.4元。恳请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保障拖欠的离职老师工资能够尽快发放,并监督校方按照我的上课课时量、在校工作天数,完整如实计算并发放我的工资收入和在德州校区工作的补贴津贴。并返还给我一份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工作人员回复因当事人离职时未办理离职手续,所以当时没有核算工资数额。经核实,张*铭3月11日入职我校,任职心理教师,3月23日离职。我校已于4月17日与张*铭联系,计算并与其核实了他入职期间的工资、德州校区补贴、课时费明细金额,并告知其以上金额将于4月底前发放至其银行卡。他的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我校可为其邮寄。

2、医疗期工资、社保等待遇如何算?

网友留言:本人2024年2月确诊重度抑郁焦虑,2025年7月病情加重申请病假,单位以未住院为由拒绝,按事假处理,社保全部费用由我个人承担。同年8月因心悸严重住院后,公司才将当月改为病假,我垫付的社保费用后期才予以返还。此后我一直严格按照单位规定,按时提交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正常续假。2026年2月27日,我到单位办理续假被无故拒绝,当日下午又通过微信、EMS邮寄材料继续履行请假手续,公司仍拒不批准。3月4日,单位单方面通知合同到期不再续签。2026年1–3月公司正常缴纳社保医保,4月无故全部停缴,现已导致我医保无法正常刷卡就医用药。自2025年8月至2026年2月我病假期间,单位分文未发病假工资,恶意长期欠薪。我持有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完整病历、诊断证明、用药清单及收费票据等全部佐证材料。我2002年1月入职,多年由福田药业、福田糖醇两家关联企业无缝交替缴纳社保,公司故意拆分用工主体,拒绝合并计算连续工龄。原官网公示收购关联信息已被公司删除,刻意销毁证据、逃避责任。本人病情严重,伴随躯体化症状,需长期服药治疗,存在自伤、自杀倾向。公司在我法定医疗期内,违法停缴社保、拖欠工资、变相辞退,断绝经济与就医保障。我已向劳动监察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拨打12345反映,问题仍未解决。现恳请平台依法督办,责令企业补发拖欠病假工资、补缴恢复医保社保,认定关联用工、合并工龄,查处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保障患病职工合法权益。

山东福田药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针对此事,当事人现已正式提起仲裁申请。我司将严格遵循法律程序,静待仲裁裁决结果,并据此依法执行后续相关事宜。

3、人行道有人长期聚集打牌占道,何时能解决?

网友留言:位于潍坊市高新区民安巷与蓉花路路口北侧、瑞敏电子宿舍小区外的人行道及盲道,长期被人员聚集打牌、下棋,不仅严重占用无障碍通道,还噪音扰民、环境杂乱,问题持续长达两年之久,虽经多次投诉及媒体关注,至今未能彻底解决。老年人休闲娱乐本无可厚非,但应当在合法、不扰民、不占道的前提下进行,绝不能以占用盲道、破坏公共秩序为代价。大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真正履职尽责,依法清理占道物品、规范公共场所秩序,还路于民、还静于民,让城市管理不再“失管缺位”。

潍坊高新区新城街道回复

一、问题基本情况

经实地核查,蓉花路与民安巷交叉口东侧(瑞敏电子宿舍楼南侧)路牙石以上区域,长期有附近市检察院宿舍、恒信宿舍等小区的退休居民聚集打牌,引发周边群众持续投诉,主要存在三类问题:

1、噪音严重扰民:打牌喧哗声直接影响紧邻楼栋居民的正常生活作息;

2、公共通道被堵:人群完全占据人行道致行人无法通行,且随行电动车在道路两侧无序停放,加剧交通拥堵;

3、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前期未经许可集资设置铁柜存放桌椅杂物,近期又增设遮阳棚,形成事实上的固定占道设施。

二、社区前期投入与工作开展情况

1、面对涉事群体(主要为退休老年人)沟通难度大、反复性强等特点,社区将此作为重点民生痛点问题,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开展了多轮次、全方位的协调处置。

2、靠前排查,摸清底数:社区网格员及工作人员坚持每日巡查,精准掌握了该群体的聚集规律、人员构成等信息,为后续联合执法提供了详实支撑。

3、高频劝导,教育先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或在现场对打牌居民进行劝解,宣讲城市管理法规与邻里和谐理念,试图通过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累计开展劝导20余次。

4、主动吹哨,连续联动:4月13日下午接诉后,立即联合综合执法局到场取证;4月14日再次牵头联合派出所、综合执法局进行集中约谈。现场与牵头居民沟通长达2小时,严肃指出问题并提出迁移活动地点的方案,但单纯依靠劝导未能取得实质进展。

5、多地方协调、屡遭拒绝。社区先后联系市检察院小区物业用房、颐清园宿舍活动室、幼儿园北侧小广场等地,为其协调棋牌娱乐活动场所,但均以不方便为由被拒绝。

潍坊市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回复:接到投诉后,我们积极协助新城街道、鸢飞社区及相关物业公司做老年群众思想工作;新城街道、鸢飞社区也同步发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作用,全力服务好老年群众的退休生活。待确定合适区域后,将组织老年群众统一迁移,既方便退休生活,又避免噪声扰民。

4、搬迁补偿方案是否合理?

网友留言:济宁市能源局关于石桥镇的搬迁补偿方案在制定、实施、完善方面存严重问题,亟需改善。

回复:石桥镇北王二村委员会、石桥镇北王二村搬迁工作组针对网友反映的石桥镇北王二村压煤村庄搬迁补偿方案相关问题,第一时间对搬迁工作全过程进行了复盘核查。经核实,北王二村搬迁工作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流程公开透明,现将有关情况详细回复如下:

北王二村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系根据山东省压煤村庄搬迁办公室鲁政搬〔2018〕12号文批复,结合兖矿集团济三煤矿生产接续计划统筹推进,是石桥镇依序推进李二、姜庄、兴隆(含金黄庄)、北三、北一、北二、北王二等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北王二村搬迁工作正有序开展,所有环节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推进,确保搬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尊重每一位村民的意愿。

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6年2月7日至8日,北王二村“两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整村搬迁入户征求户代表意见工作,同步组织村民填写《北王二村房屋搬迁安置工作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实现全村385户村民全覆盖,385户均签字同意搬迁相关事宜,同意率达100%。2026年2月9日,该调查结果在村委会公开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全体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公示结束后,北王二村严格按照《济宁市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办法》(济政发〔2024〕5号)规定,遵循“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依法推进《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三号煤矿井田内北王二村压煤村庄搬迁方案》(以下简称《搬迁方案》)制定工作。北王二村相继召开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并于2026年2月10日,在石桥镇为民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北王二村村民代表大会,57名参会村民代表全部到场,一致表决通过《搬迁方案》。该《搬迁方案》内容完整,涵盖拟搬迁村庄基本情况、新村选址、规划设计与建设、搬迁资金筹备与保障、补偿安置、征求村民意见等全部必备内容。同日,《搬迁方案》在村委会公开栏正式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提出的异议,《搬迁方案》依法生效。公示期满后,石桥镇组织镇工作人员、村干部组成专项工作组,入户开展人口、房屋信息详细调查,所有调查表均明确注明“我已看过并同意《搬迁方案》”,全体被搬迁人均在调查表上签字按手印,自愿认可方案内容。

关于《搬迁方案》中的补偿安置具体标准,明确如下:在本村搬迁日24时至接到上房通知之日止,在此期间凡符合正常安置情形的人员合法生育即入户到本村、上房时户口一直在本村的子女,办理婚姻登记并将户口迁入、上房时户口一直在本村的人员,每人按回迁房屋成本价给予40平方米的货币补偿;符合正常安置条件的人员,每人可安置回迁房屋45㎡(含按期交房奖励5㎡),原房屋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每人可领取3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上房时多退少补)、1000元的搬家费、300元的防暑防寒费、800元的交通补助费、1000元的误工补助费,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综上,北王二村《搬迁方案》的制定出台,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征求全体村民意愿,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全面完成公示且无异议,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压煤搬迁相关政策规定,具有法定效力。目前,石桥镇已顺利完成5个压煤村庄的搬迁安置工作,北王二村与该5个村庄的地理位置、搬迁背景、实际情况相近,搬迁时间同步衔接,因此搬迁安置方案核心内容保持统一,未为北王二村单独设置差异化政策,确保了7个压煤搬迁村庄工作的公平性、一致性。

针对单亲、孤儿、孤寡老人等需要特殊照顾的群体,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补助政策。同时,回迁房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开展设计、招标、施工,全过程有专业监理人员驻场监理,工程质量全程可控,切实保障搬迁群众“住得安心、住得放心”。

一直以来,石桥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压煤搬迁安置工作,结合辖区内压煤搬迁村庄实际,对背景、条件相近的村庄统一制定搬迁安置核心政策,坚决维护全镇压煤搬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每一位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此次北王二村搬迁工作,严格遵循这一原则,与已顺利完成搬迁的5个村庄保持政策统一、流程一致,确保了7个压煤搬迁村庄的公平性;同时,我们严格落实政策要求,规范履行“四议两公开”、入户征求意见、全程公示等程序,细化补偿安置标准,强化回迁房屋质量监管,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衷心感谢反映人及广大群众对我镇压煤搬迁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畅通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有序推进搬迁各项工作,切实让搬迁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5、早教机构老板跑路,权益如何保障?

网友留言:给孩子报名早教机构,2024年12月签订的合同。机构名字是七田阳光潍坊市潍城区谷德锦分店,该机构新任老板跑路,原负责人可以联系得上,但由于这个店铺被转让了,目前负责人闭店跑路后,多位家长想要转课、退费的诉求都得不到解决。

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北关派出所回复:现在案件正在处理中,暂不方便对外披露。帮办记者将持续关注。

6、阁楼公共隔断墙被破坏怎么办?

网友留言:我家住市北区宜昌路16号黑钻公馆7号楼2单元201户,2026年3月19日邻居7号楼2单元202业主无故破坏拆除我的相邻间的阁楼公共隔断墙,破墙行为严重侵害我家隐私权,我们的人身也得不到保护,破坏我住户的电源线路,造成我家庭的重大安全隐患。未经许可,在公共区域,在承重墙体上打孔开洞安装水电空调管路。违法行为不断在进行。

市北区兴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回复:关于网友反映的宜昌路16号黑钻公馆7号楼2单元202户业主破坏拆除阁楼墙体的问题,3月19日兴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抵达现场查看,发现202户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部分拆除了阁楼墙体。3月20日执法中队再次抵达现场并会同物业查阅规划设计图纸,该墙体未在图纸上显示,不属于《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房屋使用和装修过程中禁止进行的行为之一。关于反映的202户在承重墙开槽的问题,4月8日兴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抵达202户现场查看,墙面开槽系埋设管线,未伤及钢筋结构,已责令其尽快恢复。

为调解网友与202户之间关于阁楼争议面积的纠纷问题,3月30日公安派出所、兴隆一路社区及兴隆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共同进行现场调解,后续社区民警将持续开展调解工作,争取双方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

(大众新闻记者 赵小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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