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新规施行 龙口市重拳守护群众“看病钱”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29 13:48:03原创

  大众网记者 林晓冬 烟台报道

4月28日下午,龙口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施行情况及全市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工作。会上透露,2025年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28家次,追回医保基金1020.65万元,行政处罚58例,移交司法机关案件1起,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

细化监管措施,压实全链条责任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医保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龙口市医保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源头防范、社会共治,构建起“智能审核+日常稽核+专项检查”的立体化监管体系。2025年,全市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医药机构828家,行政罚款211.66万元,约谈机构791家,暂停29家,解除协议39家,处理医保支付资格相关责任人员236名,处理违规参保人5名。

《实施细则》紧扣医保基金使用全流程,重点从四个方面细化监管要求:明确监管体系,压实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各方责任,实现“谁使用、谁负责,谁监管、谁尽责”的责任闭环;细化监管措施,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强化智能审核、日常稽核、抽查审核;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将诱导住院、倒卖“回流药”、冒名就医等行为划定为欺诈骗保“红线”,并将药品追溯码作为执法取证重要依据;坚持分类施策,实行轻微不罚、首违慎罚原则,建立“驾照式记分”信用管理机制。

  推动定点机构规范执行,开展全覆盖培训

定点医药机构是医保基金使用的主要载体。龙口市医保局从四方面发力推动《实施细则》落地见效:开展全覆盖专题培训,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逐条解读细则条款,结合2025年查处的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强化常态化监管执法,依托智能监管系统全流程监测医药费用和诊疗行为,重点排查骨科、肿瘤、临床检验等重点领域以及倒卖回流药、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自查自纠,引导机构对照细则要求排查虚构服务、过度诊疗、违规结算等问题;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形成跨部门监管合力。

明确欺诈骗保认定标准,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实施细则》明确界定了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诱使、引导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药;明知他人骗保仍协助其就医购药;组织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后非法收购、销售;以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费用等方式组织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等。针对上述行为,龙口市医保局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托智能监控系统和药品追溯码提升监管精准度,采取日常稽核、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方式实现检查全覆盖,对违规机构依法追回基金、给予行政处罚,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奖励金额上限至20万元、下限200元。

  参保人需依法使用医保凭证,避免三类违规行为

《实施细则》的施行对普通参保群众而言,意味着“保障更有力、使用更规范、权益更有保障”。通过严厉打击欺诈骗保,2025年追回的1020.65万元基金已全部回归基金池,进一步提升了医保保障能力。

医保部门提醒广大参保群众: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医保凭证,不得冒名就医购药;按病情需要合理购药,不得超出治疗需求大量购药后转卖,认清“回流药”危害;配合医保部门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对违反规定的参保人员,将依法采取信用惩戒、追回费用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步,龙口市医保局将以《实施细则》施行为契机,结合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分层培训覆盖全岗位人员,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切实管好用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全力保障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