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检察召开党组扩大会贯彻落实第一季度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暨案件质量讲评会精神
地方法治 | 2026-04-29 19:44:12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4月29日下午,在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暨案件质量讲评会召开后,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会议精神,再次深入学习丁西超检察长讲话及办案质效分析等材料,围绕会议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芝罘检察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进一步锚定目标、坚定信心,努力发挥“头雁领航”作用,奋力开创芝罘检察工作新局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瑞伟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强调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高站位抓落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监督办案。认真研究改进完善举措,努力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芝罘份额。
二、坚持目标导向,监督提质抓落实。加强四大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提升法律监督精准度、力度、深度。开展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融入“和为贵”综治中心。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细化芝罘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
三、坚持责任导向,健全机制抓落实。依托“府检联动”机制,细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流程。加强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严格数据质量监管,落实自我检视、质效评查等要求。
四、坚持效果导向,塑优品牌抓落实。发挥案例培育“一一三”工作机制效能。做优“红日·法铭”未检品牌、“山岛相连、街塔辉映”公益诉讼检察品牌、“芝见青年”青年理论学习等品牌建设。
五、坚持争先导向,淬炼队伍抓落实。学习先进地区经验,推进数智检察建设。落实大院提档要求,建好用好“芝见青年”团队。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