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校车”超员100% 2名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滨州交警发布 卢志强   2026-04-29 09:22:09

学生们的出行安全重于泰山,校车作为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承载着千万家庭的幸福,可还有个别驾驶人无视法律法规、无视儿童出行安全。无棣交警联合教体局精准部署、重拳出击,组织开展黑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校车”超员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查获非法“黑校车”6辆,所有涉案车辆均未取得正规校车营运资质,违规搭载学生且全部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警示案例

4月27日11时43分左右,高某芳驾驶车牌号为鲁M***W2小型普通客车沿海丰十八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棣新八路涉嫌严重超员,无棣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时,发现车辆行驶异常,形迹可疑,遂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经核实,高某芳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校车许可,核定载人数7人,实载17人,超员100%以上,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对犯罪嫌疑人高某芳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同一时间,在另一地点也上演了同样的一幕,置孩子们的出行安全于何地!

4月27日11时43分左右,李某超驾驶车牌号为鲁M***61小型普通客车沿棣新七路由南向北行驶,无棣大队执勤民警在执勤中发现该车内坐满了学生,疑似超员,民警随即依法对其进行检查。

经核实,李某超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校车许可,核定载人数7人,实载14人,超员100%,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超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相关规定及严重超员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对2辆超员100%、违规从事学生接送业务的严重违法驾驶人,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4月27日11时40分左右,张某杰驾驶鲁M***92小型普通客车沿海丰十八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棣新八路涉嫌严重超员,无棣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异常情况,民警随即依法对其进行检查。

经核实,张某杰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校车许可,核定载人数7人,实载13人。

张某杰实施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张某杰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其作出行政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民警依法对未取得校车标牌、非法提供校车服务的超员车辆,依法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步扣留涉案车辆,追缴违法所得。

什么是“黑校车”?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营运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以营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员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家长须知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为确保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一定要乘坐经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核发的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校车,或其它正规营运车辆。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拒乘超员车、非法营运的 “黑校车”。

“黑校车”超员 危害不容小觑

1、抗侧翻性能下降,更容易侧翻

对超员车辆来说,载客越多,车辆重心位置改变越大,行驶中偏移、侧翻的概率也越大。

2、制动性能下降,刹车距离延长

超员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造成制动距离变长、制动时转向失效、车辆甩尾等事故。

3、轮胎负载大,易发生爆胎

超员使轮胎超负荷运行,胎内气压和温度更容易升高,容易发生爆胎事故。

4、长期超负荷运转,部件容易断裂

传动轴、车桥等部件长期超负荷运转,会发生突然断裂、抛出,进而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

5、车辆安全性能较低

部分违法司机用于从事“黑校车”的车辆安全性能一般,甚至存在逾期未检、已达报废标准等情况,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即使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也很容易因自身性能问题而发生各种意外。

为切实保障全体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滨州交警发出安全出行倡议,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平安出行。

学生承诺 文明出行

1.自觉抵制、坚决不乘坐 “黑校车”及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

2.上下学选择正规校车、合规出租车、家长接送等安全出行方式;

3.不贪图方便、不追求低价,主动远离非法营运车辆。

家长尽责 守护平安

1.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坚决不让孩子乘坐 “黑校车”;

2.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自我保护意识与辨别能力;

3.选择合法合规、手续齐全的接送车辆,保障出行安全;

4.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滨州交警再次提醒: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广大家长、学校以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人都要增强安全意识,尽最大努力保护孩子的人身安全,让我们家校携手共筑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交通环境,守护每一位孩子平安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卢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