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铁路交通一般事故,华电潍坊发电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30 10:22:2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铁路局官网了解到,4月29日,其公示了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6〕第3号。据悉,被行政处罚的单位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华电潍坊发电公司”)。

内容显示,2026年2月7日,华电潍坊发电公司因翻车机维护不到位,导致车辆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事故。上述行为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2026年4月17日,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和《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华电潍坊发电公司严格落实翻车机检修维护标准及相关制度,处罚款6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93022.22222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友志,大股东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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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