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8个短板行业!山东发布《服务业补短板强弱项若干措施》

政通海右 |  2026-04-30 16: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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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服务业补短板强弱项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6〕1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服务业补短板强弱项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4月29日

(本文有删减)

服务业补短板强弱项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快推动服务业补短提升,促进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全省服务业及细分行业发展,重点围绕信息软件、金融、房地产、租赁商务、科技服务、水利环境、文体娱乐、住宿餐饮8个短板行业,加快提升发展质效,巩固拓展增量空间,营造优质发展生态,促进新兴动能加速涌现,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服务业高端化、品质化、数智化、融合化水平持续提升,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加快构建。

二、逐个行业明确攻坚方向,推动服务业扩量提质

1.聚焦信息软件业,持续做大软件、互联网等行业企业规模,大力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壮大信息技术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每年培育推广省级首版次高端软件200个左右,软件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聚焦金融业,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提升金融产品服务的适配度、精准性,推动银行机构两项收入和保险机构保费收入合理增长,促进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完善“长钱长投”政策体系,加大证券、风投等机构引育力度。(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

3.聚焦房地产业,建立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供应体系,探索“以旧换新”等新模式,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聚焦租赁商务业,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济南、青岛大力发展会展业,推动广告、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安保服务等行业提升发展能级,促进租赁商务业较快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5.聚焦科技服务业,做大研究开发、知识产权等基础科技服务规模,做优检验检测认证、工程技术等专业科技服务品质,做强企业孵化、科技金融等应用科技服务品牌,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到2027年年底,全省依托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比例达到80%以上,省级中试示范基地达到70家左右,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达到45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6.聚焦水利环境业,纵深推进现代水网体系建设,谋划实施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创新生态环境服务模式,积极培育规模以上企业。(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7.聚焦文体娱乐业,举办促进文旅消费主场活动,高水平举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中国国际孔子文化节,开展艺术乡建、景区焕新、业态迭代行动,大力发展赛事经济,提升“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促进文体娱乐业扩容增效。到2027年年底,全省接待游客达到11亿人次,旅游收入突破1.3万亿元。(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8.聚焦住宿餐饮业,深化“乐宿山东”提升行动,壮大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规模,举办购在中国·山水圣人飨宾朋主题活动、齐鲁服务消费季、齐鲁美食节等促消费活动,培育鲁菜知名品牌,推动住宿餐饮业提档升级。(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9.聚焦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业、交通运输业3个传统优势行业,积极引导传统商品市场转型,支持培育平台型商品市场,发展品质零售,推动批发业、零售业稳定向好发展。优化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设施布局,补齐居民服务基本业态,提高家政、托育等服务供给质量;深入实施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推动网络货运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完善运输服务体系,有效提高交通运输企业营收水平,提高运输周转效率,到2027年年底,推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降低至13.5%以下。(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

10.聚焦教育、卫生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非营利性行业,着力提升行业发展能级,提升市场服务供给能力,推动教育服务提质升级,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11.实施生产性服务业扩容强基行动,推动重点行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打造人工智能、大数据服务、高端软件、科技研发、检验检测认证等优质细分赛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2.推动100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快发展,全省每年再认定20家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3.支持企业建设高端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服务、科技研发、商务服务、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方向优质项目。其中,2026年上半年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予以补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4.系统谋划建设一批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中试验证、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平台载体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15.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建设一批服务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深度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推动一批“国字号”“中字头”企业和科研院所在鲁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对接协作,合作搭建一批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精准招引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科技金融等头部企业和项目落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围绕19条标志性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加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招引力度,带动产业优化升级。(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四、突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提升产业深度融合水平

18.推动服务业企业精准嵌入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全链条。鼓励制造业领域骨干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企业由设备制造商向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鼓励电商、研发设计、文化旅游等服务企业,通过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发挥农业大省优势,支持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科技等消费跨界融合,培育互联网、虚拟现实等技术融合应用场景,拓展沉浸式互动式场景,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21.深入推进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建设,积极争创新一轮试点。加快推进120个省级“两业融合”试点建设,每年再认定20家省级试点,在项目申报、场景应用等方面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2.促进海洋服务业发展,省级筹集1亿元资金,支持一批海洋公共管理服务、海洋科研教育、海洋旅游等重点领域优质项目,对海洋服务业企业年度新增经营性、生产性银行贷款给予一次性贴息。(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财政厅)

23.加快推动全省钢铁产业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促进生产型制造与服务型制造融合发展,构建废钢铁“回收-加工-交易-利用”全链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强化重点企业培育服务,扩大优质经营主体

24.加强对160家重点服务业企业联系服务,跟进做好“一对一”服务,精准推送政策。(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5.指导各市实行分类培育、梯次培育,统筹做好“准四上”企业、“种子”企业和“风险”企业监测、培育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升规纳统。(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6.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发展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相关业务,成立一批专业化服务企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7.发挥12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作用,针对性招引服务业骨干企业,壮大服务业产业集群规模,打造高品质企业集聚区和具有辨识度的特色功能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8.积极发展平台经济,研究制定平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2026年上半年统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型企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夯实重点项目支撑,促进服务业投资稳步回升

29.加强项目谋划,培育储备一批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做实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抓好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建设,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在库项目达到1000个,确保项目动态接续。做好跟进督导服务,优化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0.支持骨干行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其中,2026年上半年安排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给予补助。(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1.促进基础设施投资接续,力争2026年度交通、水利领域分别完成投资2300亿元、90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32.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积极争取更多前沿技术中试平台、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医疗卫生、教育等“两重”项目,以及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等线下消费商业设施等“两新”项目获得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3.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争取更多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和消费基础设施领域的优质项目获得支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

34.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政策,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支持服务业领域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5.对国家、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金支持项目,推动建立政策性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到位和使用效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七、加大要素资源保障,营造优质发展生态

36.针对服务业14个行业门类、16市服务业发展情况,抓好运行监测调节,及时分析研判走势,制定短板弱项攻坚清单,加强部门协同,对运行波动较大的重点市、重点行业进行跟踪协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7.按照国家关于服务业扩能提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省“十五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编制,研究制定全省服务业扩能提质工作方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8.实施服务业发展成效激励,统筹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各市服务业运行成效进行评价,成效好的给予资金激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9.用好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探索运用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投资基金等财金联动方式,加大力度撬动社会投入,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和现代服务业优质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40.设立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各市,统筹使用好资金支持政策,增强引领带动效应。(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1.支持企业稳妥有序“走出去”,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伴随出海,服务本土企业出海经营。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带动作用,抓好青岛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拓展服务业开放领域。(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42.组织开展省级服务业“十五五”综合改革试点,择优选择10个左右县(市、区),探索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新途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3.抓好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强化政策评估督导、跟踪问效。深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改革,用好“鲁惠通”政策兑现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力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以上措施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有具体实施期限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