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出台旅游团队奖励办法,激发文旅市场新活力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4-30 18:39:24
为进一步深化沂水旅游品牌影响力,优化客源结构,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吸引更多旅游团队来沂水游览,推动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沂水县日前正式发布《沂水县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分类设置奖励,覆盖省外境外
根据办法,凡具备正规营业手续、有接待团队资质的旅行社(分社),组织旅游团队到沂水开展相关旅游活动,均可申请奖励,同一团队申请奖励的主体有且只有一个,确保申报规范有序。
办法针对不同类型旅游团队设置了差异化奖励标准:省内市外团队:一次性组织同一客源城市80人及以上,游览县内3家及以上首道门票收费景区,并在沂水境内入住一晚,奖励2800元;每增加20人追加奖励700元;省外团队:一次性组织80人及以上,游览3家及以上首道门票收费景区并入住一晚,奖励3600元;每增加20人追加奖励900元;境外团队: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20人及以上,游览2家及以上首道门票收费景区并入住一晚,按每人100元标准奖励。
此外,年度内申请团队达10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游客人数达2000人及以上的,年末结算后可额外获得5000元累计奖励。
严格申报审核,确保公开透明
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在发团前3天提交相关材料至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确认,包括发团确认单、资质证明及奖励申报表。行程结束后,还需提供行程单、景区购票单及发票、住宿发票及水单、团队照片、游客保险单等材料。人数审核以景区实际购票人数为准,各景区购票人数不一致的按最低人数计算。
2026年,沂水县列支旅游团队奖励专项资金200万元,按照“先到先得、奖完为止”原则执行。奖励资金每月累计统计,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部门兑付奖金。
此外,沂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将联合文化旅游执法大队对申报团队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本年度奖励资格。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恶性投诉事件等情形的,取消事发后申请主体的奖励资格。
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力激发旅行社组织来沂水团队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展客源市场,为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姜曼
责任编辑:姜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