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经理找人代打卡伪造考勤,公司辞退合法吗?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01 07:24:38
身为部门经理,却长期让他人代打卡、伪造考勤记录,公司能否直接辞退?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给出明确答案: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
苏某与某软件公司于2013年5月、2017年5月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于2019年5月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苏某被任命为部门经理,负责运营、人事、行政、招投标、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某软件公司的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对日常上下班时间、签到方式及次数、伪造出勤记录的后果都进行了具体规定。苏某的工作日志中亦有关于考勤制度培训、跟进考勤制度的内容。2023年5月,某软件公司向苏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因苏某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长期利用职务之便由行政人事专员穆某代打卡、考勤造假,从2022年4月开始长期不出勤,同时经常以外出办理公事为由处理私事,严重违反了多项规章制度且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公司决定解除劳动合同。苏某提起仲裁,认为某软件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
本案主审法官朱琳经审理认为,苏某担任公司综合事务部部门经理,负责人事、行政等相关工作,对于公司规章制度的认知程度应当明显高于普通劳动者,考勤管理属于其岗位职责范围,根据某软件公司提交的证据可以确认苏某存在让他人代为打卡考勤、常年考勤造假的行为,公司认定其严重规章制度并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驳回苏某关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本案中劳动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敬业”的要求不符,应给与否定性评价;对于企业而言,劳动者严重违反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具有法律依据,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企业正常管理秩序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者(尤其是管理人员)遵守制度、恪守诚信是劳动关系存续的底线,职务与权限不能成为违纪的“挡箭牌”。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栾海明 通讯员 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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