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法院一揽子化解三件跨区域不正当竞争纠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林佩瑶   2026-05-01 12:09:29原创

4月29日,市中区法院联合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了三起分属不同法院、涉及多方主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实现了“三案同结、即时履行”。这是我院以能动司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生动实践。

案情速览:三案交织,维权陷困局

原告A公司发现,生产厂家B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制造并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并将产品分别供应给本地及外地的多家销售商。A公司委托不同律师团队,向我院及另一家外地法院分别提起了三起不正当竞争诉讼。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吴艳敏锐发现,这三起案件背后存在关联:外地法院已经判决B公司侵权并需赔偿,但由于原告内部衔接问题,一直没有申请强制执行。这意味着,作为侵权源头的B公司虽然败诉,却暂时没有面临执行压力,进入了债务履行的“空窗期”。

主要做法:协同联动,巧解"死结"

市中区法院知产庭充分利用原告代理律所掌握的信息优势,主动摸清了外地案件的履行情况。在确认各方都有调解意愿后,提出将三起纠纷“打包”一并解决的方案,得到各方一致认可。

为确保调解权威性,通过主动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司法审查+行政调处”联动机制,法院负责侵权认定和赔偿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则对企业进行合规指导,双方合力推动解纷。

针对被告跨区域、多主体的特点,确立了“抓源头、带终端”的调解策略:一方面向生产商B公司讲清利害,指出其外地败诉判决随时可能被申请执行,届时将面临更大的偿债压力和商誉损失,抓住眼下“一揽子”解决的机会才是上策;另一方面向各销售商阐明其独立的法律责任,引导他们共同向生产商施压。

工作成效:三案同结,多方共赢

最终,在法院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共同主持下,各方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生产商B公司作为履行主体,当场将三案和解金全部支付完毕,真正做到了“签约即结清”。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我院知识产权庭践行能动司法、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生动体现。通过敏锐捕捉关联案件信息,精准把握调解“窗口期”,以“司法+行政”协同机制推动三起跨区域纠纷一揽子终局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林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