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历史上的第一次丨档案公布:区党委关于当前建立开展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工作指示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张学瑞   2026-04-30 08:53:41

本次公布的档案史料来源于滨州市档案馆馆藏垦利地委全宗,文件制发机关为中共华东中央局渤海区党委,文件形成时间为1947年3月11日,题名为《区党委关于当前建立开展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工作指示》。文件内容是中共渤海区党委对1949年春季青年团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明确自上而下建立机构并配备干部,以惠民等地为重点试点积累经验,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动青年,经过宣传教育、自愿申请、严格审批程序发展团员,同时整理现有团组织并培养干部。

档案部分文字内容:

区党委关于当前建立开展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工作指示

(一)从上而下建立组织机构,配备青年工作干部,逐步建立各级青年团的筹备委员会,各级党委应有党委委员直接参加此委员会工作。渤海区青年团的筹备委员会,各地委及重点县的团筹委会,均须于三月底以前成立。该委员会由七至十一人组成,其名单按干部管理制度报告上级批准,重点区亦尽早建立,其余一般县区则根据情况,逐步配备起来。地委及重点县委应立即配备三人至五人的专门作青年工作的干部。各级团委主要负责人应相当于同级党委委员,或下一级党委书记。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二至三人的干事。

(二)确立重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渤海区团筹委以惠民为中心,帮助渤干(注:渤海区干部学校),推动后期师范,同时选择一个工厂着手建团,并在阳信县何坊区选择一个党的基础较好而青年又集中的乡镇,作为农村建团的重点;各地委要选择党的或群众工作较有基础的县作为重点,尤须选择有工作基础的村镇或县城、中学首先着手建团,加强其领导,定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其他各县,同样须选择适当集镇作为建团的重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然后再求普遍。这些地方党的组织应当指定一部分年轻而优秀的党员参加新青团,作为建团的基础与骨干。

  资料来源:滨州市档案馆馆藏档案

  大众网记者 张学瑞 通讯员 刘福东 舒娜 王霄琳 吴森 李文娟 综合整理

责任编辑:张学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