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聊城|聊城交警温馨提示:五一假期轻微违法不处罚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薛良诚 2026-05-02 09:45:02原创
“五一”小长假来临,为营造和谐温馨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服务市民赏春出游,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展现“好客水城”美好的城市形象,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在节日期间(2026年5月1日—5月5日)推行柔性执法对部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包括:
一、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教育提醒,当场纠正,不予处罚:
(一)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交通标志指示,载货汽车初次驶入禁行路段、小型汽车初次驶入单行道,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且驾驶人在现场经告知后立即驶离的,不予处罚。
(三)通过路口遇有禁止通行信号时,车辆未完全越过停止线及时停车的,不予处罚。
(四)在高速公路匝道口或者城市道路右转专用车道右转,短距离骑跨占压分道线,未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不予处罚。
(五)机动车驾驶室内放置物品影响驾驶人安全视线,车身外部轻微改变(增加玩偶或装饰)存在安全隐患,当事人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六)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而产生的违反标线、违反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七)机动车行驶未按规定位置粘贴临时号牌,经执勤交警提醒后,立即纠正的,不予处罚。

二、3种情形首违免罚: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首违免罚。
(二)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首违免罚。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首违免罚。
执法有尺度,服务有温度。“五一”假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是城市的善意,更是文明的邀约。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将交通安全牢记心间,主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以文明出行之举,护全家出行平安,共同筑牢假日道路交通安全防线,畅享美好假期。
愿警民双向奔赴,让市民朋友畅游成常游,聊城交警愿与萍水相逢的大家,成为念念不忘,相守相依的朋友,用温暖型警队的汗水与实践,与您在平安和谐,顺畅有序的交通环境里一路同行。
(大众新闻记者薛良诚 通讯员 张吉栋 刘胜前)
责任编辑:薛良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