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兴塑料助剂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27000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04 08:40:02

近日,记者在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获悉,山东长兴塑料助剂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6号第B档,被任城区应急管理局处罚款27000元。

(山东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