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报帮办•五一观察|一张就餐号码倒手三次,加价百元找“黄牛”代排靠谱吗?
大众新闻客户端 曾轲 2026-05-04 12:55:09原创
“五一”期间,各地热门餐饮门店代排队业务火爆。记者来到寿司郎山东首店走访调查,亲历线上购买、线下“接头”的全过程。一张寿司郎排队号码的漂流历程,是市场供需催生跑腿经济的缩影,也折射“黄牛”交易存在的定性与监管难题。
“接头”任务
“我到了,你在哪?”
消息很快显示为已读。闲鱼卖家紧接着发来了一张店铺照片:“去这个位置,找一个穿黑色卫衣的人交号。”
经过辨认,这是位于济南万象城东南门广场上的一家快闪店。顺着地图指引来到偌大的广场,照片里的店铺并不显眼,门前人来人往——行色匆匆的、漫无目的闲逛的、拍照打卡的。带着“接头”的任务,让每个人看起来都有些“可疑”。
扫视一圈后,我把目光锁定了一个蹲在地上打电话的年轻男子。他身着黑色卫衣,一只手拿着手机正在打电话,另一只手还握着三四个手机。
确认过眼神,对方似乎已经知道了我的来意。
“需要先看一下购买记录。”黑衣男子表示。确认无误后,他掏出一张88号递给记者,称目前正排到85号,很快就能前往就餐。此前在闲鱼与卖家沟通时,对方就表示能够按照到店时间给出最近的号牌。
同时,男子主动提出,记者需要在手机设置里修改手机号的后四位,以匹配排号单上的尾号。无法修改的,可以直接让食客带着对应手机入内。此前,寿司郎推出新规,要求消费者进店就餐必须出示预约手机对应的SIM卡号进行核验。
随后记者来到店内,经店员确认,该排队号码真实有效,到号后可入内就餐。
从早上六七点开始,“黄牛”雇佣的中老年人便来到门店排队。十点之后,他们拿到排队号码,交由黄牛收走——完成第一次交易。随后,消费者通过闲鱼等平台下单,在线下与“黄牛”完成接头取号,此为第二次交易。最终,就餐前号码被店员收回。这张排队号码半天时间历经三次倒手,就此回到原点。
当日13点,门店按序发放的排队号码已经接近900号。有业内人士指出,寿司郎的菜品选择丰俭由人,传送带送餐和店内较强的隐私布局,强化了“i人友好”等门店标签,游戏设置则让用餐更具情绪价值——这些都踩中了当下的消费风口。排队过程中,等待时间越长,消费者预期的产品或服务质量就越高,进一步排队购买欲望也越强,会形成正反馈循环。
猫鼠游戏
在餐饮领域,新店开业后业务火爆,“黄牛”代排甚至成为一种常态。线上有人负责售卖、答疑,线下有人负责取号、交易,取号者大量雇佣老年人进行排队占位,几乎形成了一套标准作业流程。因此,即使在“一人一号”的限制下,“黄牛”依然能很大程度上保证“每个时间段都有号码”。
“其实我们对‘黄牛’群体的认定是比较困难的,必须有证据显示实际发生了交易,才能进行相应处置。”济南寿司郎门店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一项重点工作,就是维持排队秩序。比如一些我们经常见到的熟面孔,天天来取号,但未曾在店铺就餐,甚至公开兜售号源的,我们会在发号的时候进行制止。但这个行为也会遭遇各种投诉,也很无奈。”该负责人称,店铺营业至今,已至少向辖区派出所报案三次。

代排人员展示手中号码(图源网络)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的但天琳律师认为,“黄牛”借助技术手段或组织多人重复取号、囤积大量号源后,通过网络平台或线下高价转售,呈现出职业化、规模化、以营利为目的的特点,此类行为可能同时触及两个法律领域:
从治安管理角度看,餐饮门店作为面向不特定公众开放的经营场所,其排队秩序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所保护的“公共场所秩序”范畴,黄牛恶意抢占排队资源、倒卖就餐位次的行为,破坏正常公共场所秩序,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进行处罚。从市场监管角度看,若行为人以此为业、规模经营且未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则同时违反《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尽管如此,门店流量所催生的超额需求,正在线下形成稳定的套利空间,变现效率远高于传统商业模式。有认证为“跑腿代办员”的闲鱼用户,已累计售出接近1000单。“五一”期间,济南寿司郎的代排队费用已经普遍超过100元,而平时工作日的价格也要60-80元。陈氏肥蛤、魁盛居、魏斯理等热门门店的代排队的费用也在40-100元不等。
权责界定
除了有组织的“黄牛”队伍,一些用户也在社交媒体上承接个人的代排队业务。记者联系到一位用户,其定价略低于市场价,但需要先加微信并预付一半的定金,且交号后购买者要自行关注程序叫号的快慢;同时因为每天客流量不同,无法保证准时准点用餐,只能根据号码告知大概用餐时间。这些都增加了过号风险。

那么,消费者购买“黄牛号”后无法顺利就餐,能否维权?
但天琳律师称,消费者与“黄牛”的交易不仅打破了商家原本公平有序的等位规则,抬高了消费者的就餐支出,更侵害了其他顾客通过正常途径获得服务的平等机会,违背了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消费者购买“黄牛号”后无法就餐,有权要求“黄牛”返还所支付的购号款项。但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在明知或应知对方是“黄牛”的情况下,为图方便或为满足个人就餐需求仍然选择购买的行为本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虽可主张返还本金,但通常无法获得利息或其他额外赔偿。
她还指出,“黄牛”交易往往采用私下转账、不留书面凭证的方式进行,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很难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交易事实。如果“黄牛”失联或者无法核实其真实身份,消费者或将面临维权难的困境。法律之所以要打击“黄牛”,其核心目的在于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防止“黄牛”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稀缺资源、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公平购买权。
(大众新闻记者 曾轲)

责任编辑:赵小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