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建立并执行这项安全管理制度,兴鲁生物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07 11:19:3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4月30日,山东兴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兴鲁生物”)被行政处罚2.9万元,处罚机关是周村区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兴鲁生物的违法事实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未建立并执行检维修和动火、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98号第A档,对兴鲁生物罚款贰万玖仟元(¥29000)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淄周)应急罚﹝2026﹞20号。

据兴鲁生物官方网站介绍,公司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公司主要产品为:丙烯醛、羟基酯有机化工产品;水性工业漆、聚酯卷材涂料,建材涂料等。同时生产经营:生物有机肥、有机水溶肥、复合肥等十几个品种的新型农用肥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东兴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1622.0101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朱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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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