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罚8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07 11:19:50

近日,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依法对一起非法占用土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大商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因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被处以责令退还土地、没收违法建筑物及罚款等多项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庆高新自建罚决字﹝2026﹞第GH2026002号),涉事单位大商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未经审批擅自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

经查,该单位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为404.58平方米,并在该土地上建设了一处建筑面积为404.63平方米的钢结构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黑龙江省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等规定,处罚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04.58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钢结构房屋一处(一层,建筑面积404.63平方米);并处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每平方米20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80,916.00元(计算方式:404.58平方米 × 200元/平方米)。

公开资料显示,大商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董事长为王雪艳,位于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家用电器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和类医疗器械销售,是上市公司大商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0日,董事长为吕伟顺,公司股票于199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694。公司采用多业态、多商号发展模式,主营业务包括百货连锁、超市连锁和电器连锁三大板块。百货业态涵盖现代高档百货麦凯乐、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新玛特以及时尚流行百货千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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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