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留言板·周报|商户占道、禁左抓拍、土地征收……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大众新闻 赵小菊   2026-05-07 18:03:10原创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4月27日——5月5日,网友在大众新闻“领导留言板”的以下留言有回复了。

1、旁边车辆着火被波及怎么办?

网友留言:我出差在怡和第一城充电,凌晨四点多旁边车着火把我车左侧烤变形了。

回复:帮办记者前往潍坊采访了当事人闫先生,目前正等待消防部门出具自燃车辆的事故调查报告。记者将继续跟进报道。

2、为什么定金交了储藏室却没交付?

网友留言:2022年买房子绑定储藏室,储藏室定金一万元,房子上房了储藏室没有交付,市住建局找了,信访局去了,市长热线打了,都没解决,希望领导能给解决这个问题。

回复:帮办记者联系了济宁市住建局及小区建设方。开发商工作人员表示,因公司缺乏资金,储藏室建设确实处于停滞状态,五一假期后将召集相关业主,邀请主管部门参与,推进各方在建设方案上达成共识。

3、土地被违规使用?

网友留言: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东南峪村存在无合法手续的土地违规使用问题,自己50多亩农田被破坏,用于给村支书搞建设,25亩土地卖给外村,用于修建公墓,外村人在本村开展建设,相关行为均不合法。

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回复:针对群众留言反映的问题,费县国土、信访等部门均已多次给出答复。

4、耕地被占用问题何时能解决?

网友留言:我是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东北于村村民李玉玲,我家耕地在没有得到地户同意的情况下被村委,酒厂违法长期侵占霸占破坏长达11年之久,没有任何经济收入,严重影响生活和民生,2024年1月举报至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问题落实真实属实,2024年1月26号移送兰陵镇违法占用耕地建渠道的函至兰陵县综合执法局(2024)10号;通过调查取证、举行听证会,于2024年6月5日作出兰陵综执罚决字(2024)第TD16号和(2024)第TD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行政执法局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移交法院,法院作出了(2025)鲁1324行审25号和26号行政裁定:退还土地和没收地上设施由兰陵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兰陵县综合执法行政执法局协助实施,2025年9月29日兰陵镇人民政府出具一份关于李玉玲反映问题的答复书,处理意见:1、在原地块处调整腾挪出3亩地;2、对相应损失进行协商赔偿。直至今日被侵占霸占破坏的土地还没有恢复退还,没有真正解决问题。

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兰陵社区回复:关于东北圩村村民反映醉卧兰陵酒业占用其耕地的问题,我们已经与群众取得联系,正在积极推进处理。

针对该问题,前期曾与群众协商调整土地或补偿资金等解决方案,但群众没有接受。目前已经将耕地退还,并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理,群众提出地下埋设天然气管道影响耕种,也已通知燃气公司完成踏勘,近期安排人员移改管道。当前,群众对解决过程和结果都表示认可,已接受针对耽误其种植期间造成损失的补偿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全程跟进,主动对接回应群众后续诉求,确保这一问题彻底闭环解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5、有商户盖房占道?

网友留言济南市花园路与凤凰路交叉口北行约100米左右,有一个商户盖房占用人行道大概3-4米。给12345反馈好几天没有回复。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回复经舜华路街道徐家居工作人员落实,该位置为商铺门口台阶位置,且有电线杆等市政设施,多年前已建设存在,建设时并未占用公共道路。因凤凰路建设高架,中间道路被占用,该位置被凸显出来。相关情况居委会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反映人表示理解。

6、项目长期停工,业主权益如何保障?

网友留言:我们是青岛市城阳区和达山语城项目购房业主,倾尽毕生积蓄、背负高额房贷购置住房,现项目长期停工、濒临烂尾,业主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

回复:帮办记者联系了青岛和达山语项目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暂不方便回复,建议联系公司总部,但总部电话无人接听。帮办记者还联系了城阳住建局和城阳街道,暂未收到回复。帮办记者将持续关注。

7、立案申请超期审核?

网友留言:2026年4月9日,本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平台提交执行立案申请,至4月17日(第8个工作日)状态仍为“未审核”,已明显超过法定审核期限。直至4月21日,该院才以未使用“要素式申请书”为由退回立案申请,且未附任何说明,此时距提交已过去12天。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回复:4月9日,我院收到申请人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海庆装饰装修工程部申请强制执行一案,因申请人提供立案材料不规范,我院审核后于4月17日予以退回补充,后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后重新申请立案,我院已于4月21日予以立案。接到问题反映后,我院第一时间与反映人联系,其表示对处理意见满意。

8、学校附近路口设置禁左抓拍是否合理?

网友留言:我是即墨区德馨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家长,每日在文峰路与学海路(德馨小学东边路口)接送孩子放学,回家路线只能左转,无其他替代路线。该路口16:00-18:00的禁左管制时段与放学时间完全重合,放学时段路口拥堵严重,车辆排队通过路口需要数分钟,导致刚需通行的家长被动越界被抓拍。该管制设置未考虑学生家长的实际通行需求,执法方式涉嫌以罚代管,请求撤销我的违法记录,并优化该点位的管制设置。

青岛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即墨区大队回复:您好,这位家长,您反映的路口为文峰路与学海路口,此T字路口紧邻德馨小学,16时至18时,晚高峰加学生放学,人流量车流量大,极易发生拥堵及交通事故,为保障学生安全和交通秩序,所以在此设置禁左抓拍,接送学生车辆可沿学海路向南,通过学府二路或学府路绕行周边道路行驶。对违章存在异议,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申诉,或者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9、补建学籍只能按年龄吗?

网友留言:补建初中初一学籍,教育局以学生年龄大不符合补建实际就读年级理由拒绝补建学生实际就读年级的学籍,具体拒绝原因不详,提交两次手续都被驳回,第一次驳回教育局回复说学生是否留级已答复提交相关材料。教育局提出的材料已全部补交,第二次驳回原因不详也未说明需补充材料,多次联系莘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给出的回复是等领导指示,学生实际就读,截至目前未收到有关部门任何答复。现请求上级领导对该生实际就读初一年级学籍申请重新审核补建。

莘县教育和体育局回复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相关规定,学生年满六周岁应当入学,不能入学的,需要申请延缓入学。该生小学阶段未在莘县就读,无户籍,有户籍后,回户籍所在地初中申请就读,申请补建初一学籍,学校逐级上报后,上级反馈,根据该生年龄应补建学籍在初二,给家长解释政策的时候已告知以上内容,当时家长说无法提供延缓入学证明,所以告知只能补建在初二年级。

      

 10、土地被征收后补偿款一直未发放?             

网友留言: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刘地村1708亩基本农田已被变更为建设用地,土地实际占用,但征地补偿款始终未发放给村民。

临淄区自然资源局回复:根据群众留言“关于凤凰镇刘地村之前征收的1708亩基本农田至今未发放土地补偿款”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反映的1708亩地块位于321省道以南、济青高铁以北、北伯村以东、河辛路以西,分别由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山东睿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睿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泰石化、睿泽化工、睿霖材料)使用。三家公司共使用原刘地村土地1708.77亩,具体如下。

1、2011年8月16日,鑫泰石化摘牌竞得淄博市2011(增量)-临01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50.45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宗地于2010年12月16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2010〕1842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为242.16万元,2010年7月30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2、2012年9月7日,鑫泰石化摘牌竞得淄博市2012(增量)-临0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16.21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宗地分别于2012年3月2日、2012年3月6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2012〕99号文件、鲁政土字〔2012〕156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分别为233.8632万元、323.9424万元,2012年4月24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3、2013年3月15日,鑫泰石化摘牌竞得淄博市2013(增量)-临01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08.09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宗地于2012年12月26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2012〕1623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为518.9976万元,2013年1月21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4、2015年9月22日,鑫泰石化摘牌竞得临淄区2015(增量)-00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22.38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宗地于2013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2013〕1406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为107.4474万元,2014年3月17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5、2019年10月10日,鑫泰石化、睿霖材料通过协议出让取得3703002019B14028号、3703002019B1399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4.56亩、61.57亩,分别涉及刘地村土地面积14.56亩、56.26亩。该两宗地于2019年8月23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2019〕746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分别为81.5556万元、315.0588万元,2019年9月20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6、2020年12月30日,睿泽化工摘牌竞得临淄区2020(增量)-03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206.82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宗地于2019年12月31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2019〕1853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共计1158.5532万元,2020年9月23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7、2022年5月5日,睿泽化工摘牌竞得临淄区2022(增量)-005号、临淄区2022(增量)-00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87.64亩、35.17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两宗地于2021年12月24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C〔2021〕83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共计2421.8664万元,2022年3月7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8、2024年3月11日,睿霖材料摘牌竞得临淄区2024(增量)-00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567.31亩,涉及原刘地村土地530.13亩。该宗地于2023年12月15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C〔2023〕55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共计3977.2688万元,2024年2月6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9、2024年3月11日,睿霖材料摘牌竞得临淄区2024(增量)-003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66.19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宗地于2023年12月15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C〔2023〕57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共计1246.8263万元,2024年2月6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10、2024年3月11日,睿泽化工摘牌竞得临淄区2024(增量)-00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14.87亩,全部为原刘地村土地。该宗地于2023年12月15日,经省政府鲁政土字C〔2023〕55号文件批准征收。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共计1652.3213万元,2024年2月6日已全部拨付至刘地村委会账户。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使用、分配方案,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属于村民自治范畴。

11、干活经历不被认可怎么办?

网友留言:我于2021年在中国临沂石化莒南县27站干的水电后期看门,拖欠农民工工资2.7万元,临沂市河东区石化分公司莒南石化公司互相推卸责任,2025年十月份我去临沂信访局,济南信访局,给我的答复是不认可我在临沂石化莒南27站干活,我前后去临沂市石化莒南分公司跑了十多次最后莒南石化领导说我个人行为,最后也是说不认可,后来说在镇上给我解决,但是到了临沂市莒南县洙边镇,临沂市河东区石化公司来了三个人莒南石化分公司来两个人,最后就说了句我们不认可。

莒南县洙边镇政府落实情况后答复:镇政府组织了协商,但相关公司不承认当事人干活的经历、无法垫付。因工程承包方失联且欠款较多,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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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