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当时评丨对捐赠者的尊重,不能止于一句“深表歉意”
海报时评 | 2026-05-07 19:05:04 原创
来源: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评论员 张静宁
三十年前,学者康建章将自己收藏的唐伯虎、黄庭坚、苏轼等名家作品无偿捐赠天津美院,校方承诺“列入永久性收藏”。一年前,康建章其孙康先生多次联系校方要求核实藏品现状并出具清单,一直未获答复。5月7日,在沸沸扬扬的网络讨论中,天津美术学院表示“学校始终铭记并深表敬意”,同时通报称40件作品均在库,台账齐全,家属可依规来校查看。
这份“深表敬意”,迟到了一年多。一年多的沉默,也是一年多的不尊重。
对捐赠者的尊重,从来不是一句写在证书上的漂亮话。它应当是一套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保障。这份尊重应当是康建章老人1996年捐赠时,校方出具的“永久性收藏”承诺,盖着鲜章钢印、有时任院长签名。这份尊重更应当是,在此后漫长的岁月里,每一次家属查询时都能得到及时、清晰、有凭有据的答复。
老一辈藏家的爱国情怀与无私奉献,构成了民间捐赠的重要精神基石,他们相信“国家”二字的分量,相信公共机构“永久收藏”的承诺。但如果“永久收藏”在现实中变成了“永久尘封”,变成了“捐出即无关”,那么损伤的将是民间捐赠的信任链条。而信任的重建,不能仅靠一句“深表歉意”就能完成。
这让不少人联想到2025年的南京博物院事件,两起不同的事件,却指向同一个问题:我们的捐赠管理制度,还远不够健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受赠人应当如实答复。这是白纸黑字的法定权利。然而,在实际的执行中,往往是公共机构在接受捐赠时仪式隆重、证书精美、承诺满满。但后续管理却常常答复无时限,监督无机制,投诉无渠道。
制度的短板,必须用制度来补。
当前,我们的捐赠制度需要的不仅仅是“尊重捐赠人”五个字,而是要将这一句漂亮话,真正变成一套跑得通、管得住、罚得到的操作机制。比如,让藏品信息从内部档案变为公共记录;比如,为藏品机构设置明确的反馈时限,让知情权走得通;再比如,当内部机制失效时,可以由独立第三方机构介入查询。守好这些关卡,才能让拖延、隐瞒、监守自盗等付出难以承受的成本。
南京博物院事件后,江苏省要求“举一反三开展全省专项治理,排查范围扩大到国有图书馆、美术馆等单位”。天津美院这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高校美术馆、图书馆等同样接收大量社会捐赠的机构,管理是否同样规范,同样需要被“举一反三”地排查覆盖。
对捐赠者的尊重,不该是出事后的一句“深表敬意”。要把“承诺书”真正变成“责任书”,把挂在嘴上的尊重变成刻在制度里的尊重。这才是对康建章老人那封捐赠信,最好的回信。
责任编辑:蔡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