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四维联动建设清廉国企 激活服务高质量发展“廉动力”
国资动态 | 2026-05-09 11:14:23
淄博市国资委紧扣国资监管职责职能,紧盯权力运行、项目建设、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政治筑廉、制度管廉、监督促廉、文化养廉“四维联动”工作机制,将清廉建设要求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激活服务高质量发展“廉动力”。

聚焦政治筑廉,锚定管党治企“定盘星”
督促企业各级党组织将清廉国企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企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创新“系统联学”模式组织企业结对研学,连续3年实现市属国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全覆盖,推动学习质效迭代升级。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负面清单“三张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相挂钩、同企业领导班子综合评价相衔接,把“软指标”变为“硬约束”。
聚焦制度管廉,织密规范用权“防护网”
出台《淄博市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监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十条措施》等30余项监管制度,推动清廉建设嵌入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指导企业构建以首席合规官制度为核心的合规审查体系,推动合规审查内嵌到企业决策程序,做到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全覆盖。加强司库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对企业银行账户全面可视、资金流动全面可溯、归集资金全面可控,以穿透式动态监测严防财务风险。动态完善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完善“1+3”投资监管制度体系,制定招投标监管规则,出台监管企业机构设置和加强用工管理指导意见,不断提升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水平。
聚焦监督促廉,激活协同发力“监督链”
加强协同联动,与市审计局联合制定《审计监督与出资人监管协同工作办法》,凝聚监督合力,提高监督质效。指导企业整合纪检、财会、审计、法务等内部监督力量,初步构建起党委统一领导、运行科学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完成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有效推动监督体系优化升级。聚焦国有企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连续3年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开展购销领域、薪酬福利领域、投资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净化国企发展政治生态。联合市审计局完成对3户企业专项审计,推深做实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积极开展企业亏损问题专项整治,企业亏损额、亏损面实现双降。
聚焦文化养廉,厚植崇廉尚洁“根与魂”
与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淄博市国有企业干部作风建设与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为国企干部充电赋能。积极培育市水务集团等清廉国企建设“先行单位”和《实施全流程监督 护航重大文旅活动》等“优秀实践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山东省第二届“青未了”杯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大赛,获优秀奖和入围奖各1个。组织企业参加淄博市首届“齐风清韵”杯廉洁文化作品创作大赛,获一等奖1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5个,优秀组织奖1个。每年组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纪法之弦,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通讯员 贾义君)
责任编辑:刘常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