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第三批——网络餐饮领域)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09 11:33:40

2026年,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发布第三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网络餐饮领域)。

一、肥城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案

2026年4月,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肥城市喜妙福水饺店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肥城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络餐饮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外卖平台销售名称为“手撕鹅腿”或“酱香鹅腿”的菜品,制作上述菜品使用购进的“鹅汤腿”(熟肉制品),“鹅汤腿”配料为鸭腿、食用盐、白砂糖、味精等。对当事人经营掺假掺杂食品的违法行为,肥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二、岱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岱岳区苏师傅炒鸡店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案

2026年3月,岱岳区市场监管局对岱岳区苏师傅炒鸡店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根据举报,岱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络餐饮经营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存在厨房内部分食品未离地存放、灶台油污较重、刀具砧板生熟(色标)管理不规范、清洗池未分类、整体环境较乱等问题。对当事人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违法行为,岱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辣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2026年2月,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泰安辣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网络餐饮经营情况监督检查。经对当事人经营的食品和使用的餐具进行抽样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即食海蜇(自制)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对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及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违法行为,泰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泰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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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