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 | 两位女士在济南段高速路“拖桌子”,这样的善行应该表彰!

观澜亭 |  2026-05-09 14:04:34 独家

贾涵宇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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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媒体发布的一段视频在网络上刷屏:山东济南,两位女士在高速上发现两张桌子掉落后,果断停车,并往返两次将桌子拖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整个过程不过十几秒,她们用自己的勇敢,为无数后车消除了致命隐患。

视频传开后,网友们纷纷为两名女士的行为点赞,称她们是“平凡英雄”。然而,也有一些声音质疑:“高速上停车太危险了,万一被撞了怎么办?”“这不是她们的职责,没必要冒这个险。”

对此,我们必须明确:这种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为公共利益挺身而出的行为,不仅值得点赞,更应该得到有关方面的正式表彰。

高速路面异物:看不见的马路杀手

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高速公路上的一块小石子、一个塑料袋,都可能成为致命的凶器。

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数据,仅2020年上半年,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原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共接报抛洒物警情约1.65万起,清理各类物件2.3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9.96%、24.68%;引发交通事故4500余起,造成6700余辆车不同程度受损。

一张桌子的杀伤力更是难以想象。在时速12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哪怕是一个质量只有10克的物体,撞击力也能达到上百公斤。如果有车辆躲闪不及,或者因为急刹导致追尾,后果不堪设想。

2022年,青银高速就曾发生过一起因掉落轮胎引发的惨烈事故。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官方警示通报,一辆空载重型罐式半挂货车与掉落地面的轮胎擦蹭后,失控冲入应急车道,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的悲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万余元。

正是因为深知这种危险,两位女士才选择了挺身而出。她们不是不知道高速停车的风险,但她们更清楚,如果不及时移走这张桌子,可能会有更多家庭因此破碎。这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正是见义勇为精神的最好体现。

见义勇为:不是只有刀山火海才算

有人说,见义勇为应该是与歹徒搏斗、火海救人的惊天动地之举,拖走高速上掉落的桌子只是“举手之劳”,算不上什么英雄行为。这种观点显然是对见义勇为的误解。

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第八条更是明确将“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行为列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情形之一。

两位女士冒着生命危险,主动在高速路上拖桌子,防患于未然,保障了后来者的安全通过,这样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一规定。她们既不是交警,也不是路政人员,没有清理路面障碍的法定职责。但她们在看到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时,没有选择袖手旁观,而是冒着风险主动出手,保护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实上,近年来,山东省及济南市已经多次表彰过类似的“平凡善举”。2023年,济南商河人田道明在济乐高速上将一块大篷布拖至护栏外,消除了安全隐患,被济南交警和铁建高速授予“铁卫士”荣誉称号。2026年2月,菏泽郓城小伙张鑫在济广高速上清理掉落的雨布,也被官方找到并予以表彰。

张鑫在济广高速上清理掉落的雨布

这些案例都表明,见义勇为并不一定要轰轰烈烈。那些在日常生活中,为了他人安全而主动付出的“举手之劳”,同样值得我们尊重和奖励。

表彰见义勇为:让好人有好报,让正气得弘扬

有人可能会问:“她们只是做了一件小事,有必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吗?”答案是:小事不小,非常有必要

首先,表彰见义勇为是对好人的肯定和保护。两位女士冒着风险做好事,给予她们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荣誉,不仅是对她们行为的认可,更是对她们安全的一种补偿。

根据济南市最新的奖励标准,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的奖励金已经分别提高到了5万元和2万元。

其次,表彰见义勇为能够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当我们看到普通人因为做好事而得到尊重和奖励时,就会有更多人愿意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反之,如果好人好事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甚至还要被质疑、被指责,那么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就会滑坡。

最后,表彰见义勇为是弘扬社会正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个充满正能量的社会,不是靠少数英雄人物支撑起来的,而是靠千千万万个普通人的善举汇聚而成的。

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成为一种普遍共识,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大众新闻记者 贾涵宇 策划 周学泽)

责任编辑:吕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