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余枚简牍出土,揭开两汉三国时期会稽郡历史
人民日报 2026-05-09 15:11:17
浙江绍兴越国都城和汉六朝会稽郡遗址出土的木牍、木刺、封检、封泥。
稽中遗址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稽山中学校北,此地原为宋元明清时期府学宫,自2024年考古发掘发现第一枚“山阴丞印”封泥开始,发掘过程中就尤为注意与封泥相关的简牍类文物出土。2025年以来在会稽郡官署建筑附近的多个灰坑、灰沟、水井中出土1200余枚简牍,是浙江首次科学发掘的郡县级官方文书。简牍时代以两汉三国为主,形制有简、牍、封检、符券等,内容有《仓颉篇》、历谱、书信、户籍等,形制规整、文字清晰。同时出土封泥、“会稽郡壁”铭文砖等遗物,精准吻合东汉永建四年会稽郡治南迁山阴的史实,证明遗址为汉六朝时期会稽郡山阴县官署所在。
会稽郡自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设立,初治吴县,至东汉永建四年(129年),吴(郡)会(稽)分治后,治所迁至山阴(今绍兴),辖14县。目前出土的简牍中发现吴郡、会稽、山阴、诸暨等多个郡县名称,山阴县作为会稽郡郡治所在,在简牍中出现最多。
关于会稽郡辖县以下基层乡里建置的资料,此前基本无出土实物记载。稽中遗址出土的简牍可见“山阴安成里、乐成里、当利里、平里、同里、乐乡”等记载,里为户籍、赋役的基本核算单位。这些发现填补了史料空白,表明中央王朝设置会稽郡建县后,同时设置了乡和里,展示出汉代地方基层行政治理的诸多信息。出土西汉时期“河平二年(公元前27年)七月尽”“山阴守褒”封检与“山阴丞印”封泥,“山阴守褒”中“守”为代理之意,“褒”为人名,即为山阴代理县令褒,明确了西汉时期会稽郡辖属山阴县治的位置。
简牍是还原汉代刑名体系、量刑标准、基层执法最直接的实物证据。稽中遗址出土的刑徒坐罪簿上所记录刑罚与汉文帝霸陵外藏坑出土的刑徒俑所受刑罚一致,还记录了司法罪名“盗赋”,指官吏以职权强行索取财物,属官吏赃罪。
历谱是朝廷颁布的官方实用日历,按月排列,全年六十甲子干支循环。西汉时期多个灰坑中发现了汉代历谱,为会稽郡山阴县使用文书,印证了官署遵循中央历法,用于政务、赋税核算等,是郡县行政制度与历法推行的直接证据。
出土多枚名籍与户籍简牍,是汉代编户齐民制度在会稽郡的具体体现。遗址出土的西汉时期名籍简牍和东汉晚期户籍简在内容、书体方面具有相似性,是汉朝对会稽郡进行人口管理、维护郡县基层稳定的户籍制度的实物证据。
三国时期水井内出土的简牍,简上内容涉及郡政府内机构和各级职官信息,如“文学掾、门下掾、户曹、辞曹、兵仓曹”和一些低职位的“书佐、仓啬夫、骑吏”等内容。还原了汉代郡县行政体系与层级结构,揭示了官署内部组织与行政运作细节,证实中央官制体系在全国统一实施。
遗址出土《仓颉篇》中的“仓颉作书”和“汉兼天下,海内并厕”木牍。《仓颉篇》西汉时已作为会稽郡官方蒙学教材,供学童启蒙、基层吏员提高政务素养,以满足汉代郡县行政需求,体现出文化统一性。实证中原儒学与文字教育南传,反映大一统格局下东南地区的文明化进程。
稽中遗址出土的简牍,涉及两汉、三国时期会稽郡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等多方面信息。简牍从西汉河平二年(公元前27年),到东汉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建初元年(公元76年),再到三国时期,证实中央王朝对会稽郡山阴县进行了长期稳定的统治。这些简牍的发现将为浙江地区历史文化的研究提供前所未见的资料。
(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周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