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博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09 16:26:00

近日,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上了解到,济宁市博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因存在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违法事实,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或者有关标准规定的;”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93号第A档,被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款5000元。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李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