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主5年后,济宁国资再掷3.82亿现金增持荣联科技,进一步夯实控股地位
公司观 | 2026-05-10 11:57:23 原创
5月9日,北京上市公司荣联科技(002642.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 “山东经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现金3.82亿元受让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东辉所持5292.642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山东经达持股比例拟升至16.1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82亿现金增持股份
公告显示,本次股份转让协议于5月7日正式签署,转让价格为7.218元/股,交易总价款达38202.29万元。山东经达将以现金支付,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开设共管账户,5个工作日内支付8000万元预付款,剩余款项在先决条件满足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本次转让标的包含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交割后相关权利义务一并转移至山东经达。

交易完成后,山东经达直接持股比例将由8.10%提升至16.10%,持股数量增至1.065亿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王东辉及其配偶吴敏的表决权委托将自动终止,双方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王东辉持股比例降至3.26%,吴敏持股比例保持1.67%不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据了解,山东经达欲通过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进一步巩固公司控制权,更好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控制权稳定性。同时,股权结构优化将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为数字化服务业务稳健推进提供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双方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山东经达承诺交易完成后24个月内不减持;王东辉承诺12个月内不处置剩余股份。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最终完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披露进展。
公开信息显示,荣联科技成立于2001年,于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均在北京市。作为国内专业数字化服务提供商,荣联科技聚焦金融、运营商、政府、医疗等领域,面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提供第三方运维服务、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长期与华为、H3C、浪潮、戴尔易安信、VMware、Hitachi Vantara、Veritas等合作,是华为的一级代理商、华为云经销商合作伙伴。
荣联科技2025年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亿元,较上年同期的20.22亿元同比下降3.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1.58万元,同比下降28.79%。
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31亿元,同比增长34.50%;归母净利润为81.57万元,同比下降7.9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72万元,同比下降97.00%。
国资持续加持
公告显示,转让方王东辉为荣联科技原重要股东,与配偶吴敏合计持股曾超12%,此前与山东经达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转让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受让方山东经达是济宁高新区国资背景的产业投资平台,注册资本15亿元,主营技术服务、园区管理、产业投资等业务,由济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实控人为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山东经达与荣联科技前实控人签订了协议转让,收购荣联科技8%股权,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公司21.66%股份的表决权,由此成为荣联科技控股股东。
双方约定,作为股东期间,山东经达在未来3年向荣联科技提供不低于15亿元的资金支持,具体实施方式包括通过提供委托贷款、提供担保、股东借款、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年利息按照不高于8%计算。在荣联科技提供未来3年(2021-2023年)利润预测表的前提下,山东经达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供3亿元的现金支持。
近年来,山东经达不断加大对荣联科技的投资。根据西南证券的持续督导报告,截至2023年末,山东经达已经向荣联科技提供12.89亿元资金支持,荣联科技重新启动定增之后,山东经达还将在预定的额度内进行认购。
另外,其依托济宁高新区国资背景,打开政府大数据、智慧城市市场,重点突破政务云、数据中心、政务大数据平台等业务,弥补此前政务业务短板。2024年中标国家天文台21厘米阵列望远镜终端智能升级项目,高端科研算力服务能力获认可。同时,深度融入济宁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布局,承接园区数字化改造、企业上云、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等项目。

从业绩来看,山东经达近三年及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稳健,资产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9月末总资产达260.83亿元。营收呈现回升态势,2024年营收97.67亿元,2025年前三季度已实现72.45亿元。盈利稳步提升,2024年净利润5538.58万元,整体财务状况良好,资金实力与履约能力充足。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荣联科技2025年8月曾公告称,2024年5月15日,荣联科技控股股东山东经达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持股5%以上股东王东辉、吴敏,依据2021年1月15日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等相关约定,向公司履行相应业绩补偿承诺。仲裁庭经审理认为,二人无需向公司承担补偿义务,并最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责任编辑:徐松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