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筑牢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防线
山东法制报 张家宾 2026-05-10 16:10:08原创
5月9日上午,枣庄市平安扫黑办联合薛城区平安扫黑办,在薛城区铁道游击队纪念广场隆重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正式拉开全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序幕,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反诈、全民扫黑的浓厚社会氛围。

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平安扫黑办副主任孙守春宣布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并讲话,薛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翁增光致辞,薛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王其春主持仪式。基层政法干警现场宣读《枣庄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倡议书》,市、区两级扫黑除恶工作相关负责人员参加启动仪式。

孙守春在讲话中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四年来,枣庄市各级各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重拳出击、打早打小,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涉黑恶风险隐患,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他要求,各级平安扫黑办成员单位要切实扛起宣传责任,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月系列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核心内容、“软暴力”“套路贷”等新型涉黑恶违法犯罪防范措施向群众讲清楚、说明白,切实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
孙守春指出,要以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重要契机,始终保持对涉黑恶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新形势、新形态下的各类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工作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不断提升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启动仪式结束后,现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专题展板、发放宣传彩页、现场互动答疑、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及六大核心亮点,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投身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
下一步,枣庄市各级各有关单位将以集中宣传月为抓手,紧扣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总体要求,创新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保持依法从严惩治涉黑恶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不断巩固拓展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全力守护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枣庄、法治枣庄提供坚实保障。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记者 张家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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