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山东法制报 2026-05-10 16:25:3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全区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5月9日上午,烟台市芝罘区平安扫黑办牵头,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向阳街道办事处等多个部门,在朝阳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

活动围绕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重点内容,全面解读法律条文、工作原则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法治力量转化为常态化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单页、以案释法讲解、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工作人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界定标准,讲解群众举报有组织犯罪线索的渠道、方式及相关保护措施,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来,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守护家园安宁。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500余份,宣传覆盖数千人次,有效提升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

下一步,芝罘区将以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普及工作,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动法律宣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始终保持对有组织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深化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严厉打击各类有组织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芝罘、法治芝罘保驾护航。
(烟台市芝罘区政法委)
责任编辑:张家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