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融情化纠纷 柔性司法暖民心 ——微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
地方法治 | 2026-05-12 14:54:16
一边是农资货款多年未清、债权人焦急维权;一边是亲人突然离世、家庭突遭变故。一笔陈年欠款,一场尖锐矛盾,如何既守法律底线,又暖百姓人心?微山法院鲁桥法庭用柔性调解给出了答案,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暖心,让冰冷债务有了温度,让对立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回顾
原告系微山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夏镇某庄经营门市部,在夏镇某庄村从事批发、零售:化肥、农膜、农具。2014 至 2018 年间,张某波因夫妻共同经营农资店,多次向原告购买史丹利化肥。2018年4月2日,双方就欠付货款进行结算,张某波出具了借据,共欠原告货款686400元,并约定利息1.2分,后期张某波多次还款352000元,尚欠货款433200元。2025年5月,张某波因病离世,这笔未清债务瞬间成为矛盾焦点。债权人合法权益亟待保障,逝者家属承受丧亲之痛又面临偿债压力。原告一纸诉状将张某波妻子、儿子诉至法院,案件矛盾突出、化解难度大。
调解攻坚:四步巧解法,法理情相融
为从根源上彻底化解矛盾,承办法官李海峰坚持新时代 “枫桥经验”,不就案办案、不机械裁判,创新运用四步调解工作法,层层递进、精准破局。
原告:“李法官,我们是小本生意,这笔钱欠五六年了!现在人不在了,我们也不想为难家属,但钱总得还吧!”
被告岳某红着眼圈:“人都没了,我们孤儿寡母太难了!家里生意也受影响,一下子拿这么多钱,我们真拿不出来啊!”
第一步,以案释法明权责。李海峰用通俗语言讲透法条,这笔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依法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原告而言,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对被告而言,岳某作为配偶,对夫妻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张某波作为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步,耐心疏导化隔阂。原告:“俺也同情他家,但俺也要资金周转,债权实现不能无限期拖下去。”李海峰一边倾听债权人回款诉求,一边体谅家属丧亲之痛与生活难处。对被告岳某。耐心沟通、换位思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同样也不允许债务因债务人死亡而自然消灭。你们困难法院认可,但诚实信用、依约履行是基本原则。”
第三步,柔性施策定方案。摒弃 “一次性付清” 刚性要求,结合家庭实际经济状况,量身定制分期还款计划,既保障债权足额实现,又减轻家属短期压力,方案接地气、可落地、好执行。三方共同确认岳某、张某波欠原告门市部货款20万元,分两期支付原告上述货款,并自愿承担鉴定费3000元,如不按约定履行支付货款的义务,原告有权就剩余全部款项及违约金5万元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步,严格把关防隐患。对还款金额、期限、方式、违约责任逐一细化审核,确保协议合法、清晰、无漏洞,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不留隐患。
经过法官多轮居中协调、耐心劝解与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分歧、达成共识,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细化明确两期还款的具体款项金额为第一期12万元、第二期8万元,支付方式为到期付清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确保调解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有据可依,切实保障调解结果稳定长效。
司法护航:小案守民心,服务大稳定
一案善调,万家安宁。此次纠纷成功化解,既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与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下一步,微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治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小案,以柔性司法传递法治温度,以实际行动守护辖区和谐稳定。
( 通讯员 赵恒 任睿文 )
责任编辑:马文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