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四方街道:制止私采槐花,守护绿化成果
社区情 | 2026-05-12 15: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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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市北区四方街道执法中队巡查时发现有人用长杆私采槐花,现场枝叶散落、枝干受损。执法人员立即制止并指出该行为违反《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可处200至1000元罚款。当事人被批评教育后收起工具并承诺不再破坏树木。街道加强巡查并开展普法宣传,呼吁市民共同保护绿化环境。
近日,青岛市市北区四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巡查会昌路时发现,有人用长杆擅自打槐花,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破坏树木行为。

现场可见,当事人用带有铁钩的长竹竿猛力敲打树枝,枝叶及槐花散落一地,部分枝干被打断。当前正值槐花盛放期,部分市民为饱口福肆意采摘,导致树木伤痕累累,破坏城市绿化。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指出该行为违反《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禁止擅自采摘绿地内花果枝叶”,依据第四十九条可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提醒,路边槐花因喷洒农药、尾气污染不宜食用。经批评教育,当事人主动收起工具并承诺不再损坏树木。随后,执法人员向周边居民开展爱绿护绿宣传,共同保护城市绿化环境。

当前正值槐花盛放时节,四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已对槐树集中区域加密巡查频次,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并通过社区公告栏、居民微信群等渠道持续开展“爱绿护绿”普法宣传,引导居民自觉抵制攀折树枝、采摘花果等不文明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损害城市绿化行为有明确罚则,护花爱绿不仅是文明之约,更是每位市民应自觉遵守的法律底线。
责任编辑:马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