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发布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招远融媒 2026-05-12 16:42:34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招远市发布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意见。小学入学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延缓入学需提交医疗证明并办理手续。城区学校按居住地分五批次录取,优先保障户籍和房产在招生区域内的学生,学位不足时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招远市实际情况,对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入学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026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指2020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远市户籍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残疾证或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原件、相关医疗费用发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和办理人身份证,到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审查同意的可延缓一年入学,已经延缓一年入学的儿童,原则上不再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入学办理时间:5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办理地点: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301室)。
2026年小学升初中的新生是指2026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六三学制”小学毕业生,可直接报名我市初中一年级,或申请转入我市初中二年级。
二、城区学校招生
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实行以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的招生政策。在城区学校实施分批次按顺序(同一批次按相应规则进行排序)录取的办法,若辖区学校学位已满,后续批次(或顺序)的学生将遵循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今年我市分5个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一)招远市城区户口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招远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相关证明。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二)非招远城区户口类
包括招远市乡镇户口及招远市外户口类。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房产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招生区域内有自有住宅(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一方)与房产所有权人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不动产证(房产证)。提供不动产证件(房产证);未办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村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村委会出具的安置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第五批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在城区招生区域内租赁房屋(合法租赁时间不低于6个月。需核验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无房证明,此证明由平台自动对比核验,不需要家长提供)。同一学区内以租赁合同落款时间为依据顺次排序。同时须核验如下材料: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等证明家庭成员关系。招远市外户口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
2.租赁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材料(同前面不动产证相关要求),公安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3.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工作的聘用合同或正规劳动合同(截至2026年6月30日,签订时间不低于6个月)和社保证明(截至2026年6月30日,连续缴费时间不低于6个月)。从事经商工作的需提供在招远市城区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情况
不能完全符合上述城区入学批次及条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到学位充足的学校。
三、乡镇学校招生
乡镇学校严格落实“应收尽收”的原则,确保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1.市内户口类:具有招远市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2.市外户口类:符合我市接收条件的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子女(核验材料参照城区学校相关批次要求)。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健全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要求,妥善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可入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可入烟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到校接受教育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残疾儿童少年要建立“一生一档”,做好关爱工作。
五、招生优惠政策
(一)优抚对象政策。经招远市人民武装部认定通过的现役军人子女、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由武装部将适龄儿童少年名单报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后,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入学优待政策,于6月25日—26日到就读学校进行线下报名。
(二)小初直升政策。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只需在智慧招生平台填写基本信息,无须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若到其他初中学校就读,则须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三)长幼随学政策。同一家庭中幼孩意愿随大孩到同一学校就读的(仅限2026年小学、初中入学年级,同时幼孩秋季学期入学时大孩还须在校就读),需核验同一家庭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线上报名时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写。
六、招生报名流程
2026年入学新生通过“爱山东”APP进行报名。新生所在的幼儿园和小学,要通过家长会的形式,对家长进行线上报名操作流程培训。
(一)线上报名:6月22日-6月29日
报名时间先后与入学先后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信息填报。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1.注册/登录。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并使用家长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完成“爱山东”APP账号注册、登录和实名认证。
2.选择端口。在“爱山东”APP首页搜索栏搜索“教育入学”,选择搜索到的“教育入学‘一件事’”--“烟台市”--“招远市”--“确认,去报名”--“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进入“招远市智慧招生平台”,选择“幼升小报名”或“小升初报名”端口。
3.信息填报。家长在“幼升小”或“小升初”端口,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学生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我确认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系统自动产生报名编号。不点击提交按钮无法完成报名,家长要保存报名编号,以备后期信息查询或核验使用。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线上报名的家长,我市将开通“绿色通道”,家长可在6月25日—26日持相关核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生区域所在学校,进行线下报名或由学校教师协助进行线上报名。
(二)信息核验:6月30日-7月6日
家长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将通过烟台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家长填报的户籍、房产、工商、社保等信息自动进行校验。核验期间,智慧招生平台家长端会显示“审核中”。信息核验情况会通过智慧招生平台“我的消息”反馈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会提示审核通过,届时所有信息无法改动;核验未通过的,平台会自动退回,家长在7月6日17:30前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并提交核验。7月6日17:30核验通道关闭。
(三)分批录取:7月7日-7月10日
信息核验通过后,教育部门进行分批次录取,录取结果将于7月10日17:30前,由学校通过智慧招生平台发布(7月10日当日,各学校发布时间不一致,请耐心等待)。
特别说明:符合我市入学条件,但未在报名时间(6月22日—6月29日)内报名和未在核验截止时间(7月6日17:30)前通过核验的,或者家长提供不实入学材料的,均不再按原批次参与划片招生,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七、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


招远市2026年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划分说明
(具体以城区入学区划图为准)
一、固定招生区域划分
(一)城区小学
1.龙馨学校:城西北区1,城西北区2,龙馨佳苑区。
2.金城小学:锦绣小区,网扣厂区,金都花园区,金小区,花园区1,花园区2,公园区,朱家咀,金泉世家小区,水悦逸品小区,怡水花园小区,冷家庄子。
3.实验小学:一中区,文化区,烟草公司区,丁家庄子区,广场区,城里区。
4.西苑学校:城西中区1,城西中区2。
5.魁星路小学:南关西区,南关东区,魁星西区,魁星东区,商业街(南、北)区。
6.泉山小学:河东中区3,河东南区(不含滨河花园和欣馨苑小区)。
7.金晖学校:招金区,金晖区,新一中区,龙泉花园区,岔河区,城区文三线以南、天府路以东区域。
8.丽湖学校:河东北区,河东中区1,河东中区2,桥东北区,桥东中区1,康泰新区,清韵家纺区,春雨家纺区。
9.温泉学校:界河以北区域。
10.罗峰学校:城区文三线以南、天府路以西区域(含原郭家埠学校招生区域)。
11.大秦家学校:原招生区域。
(二)城区初中
1.梦芝学校:城西北区1,城西北区2,城西北区3,龙馨佳苑区,北苑新村区,金都花园区。
2.十六中:锦绣小区,网扣厂区,花园区1,花园区2,一中区,文化区,烟草公司区,丁家庄子区,北关西区,公园区,广场区。
3.西苑学校:城西中区2,健康区1,健康区2,向阳区1,城里区。
4.泉山初中:河东中区3,河东南区(不含滨河花园和欣馨苑小区)。
5.魁星路中学:魁星东区,魁星西区,南关西区,南关东区,商业街(南、北)区。
6.金晖学校:招金区,金晖区,新一中区,龙泉花园区,岔河区,城区文三线以南、天府路以东区域。
7.丽湖学校:金小区,河东北区,河东中区1,河东中区2,桥东北区,桥东中区1,康泰新区,清韵家纺区,春雨家纺区。
8.温泉学校:界河以北区域。
9.罗峰学校:城区文三线以南、天府路以西区域(含原郭家埠学校招生区域)。
10.大秦家学校:原招生区域。
二、联合招生区域划分
家庭住址为多校联合划片区域,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联合划片指定的多校中任意选择一所学校报名。
1.桥东南区、桥东中区3作为泉山小学、泉山初中和金晖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2.河东南区的滨河花园和欣馨苑小区作为魁星路小学、泉山小学和魁星路中学、泉山初中的联合划片区。
3.单家区和桥东中区2作为丽湖学校和金晖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4.健康区1、健康区2和向阳区1作为西苑学校和实验小学的联合划片区域。
5.城西南区作为罗峰学校和西苑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6.城南区1、向阳区2、轮胎厂区、城南区2作为罗峰学校和魁星路小学、魁星路中学的联合划片区。
7.金泉河以西、兴悦世嘉以北区域,兴悦世嘉区,考家区作为温泉学校、龙馨学校和梦芝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8.城西北区4作为十六中、梦芝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9.城西中区1作为西苑学校、梦芝学校联合划片区。
10.滕家区作为温泉学校和丽湖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11.北苑新村区、城西北区3作为龙馨学校和金城小学的联合划片区。
12.北关西区、城西北区4作为实验小学和金城小学的联合划片区。
13.金凤区、春雨花园区、格林小镇区作为金晖学校、大秦家学校的联合划片区。
具体招生事项请咨询相关学校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咨询电话:0535-8246336,招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35-8250621,智慧招生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56180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责任编辑:赵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