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裕民基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维护缺失被罚1万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5-12 16:53:06原创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对淄博裕民基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其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违反《安全生产法》,被罚款1万元。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主营耐火材料,注册资本1.5亿元,员工约400人。(150字)
近日,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对淄博裕民基诺新材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书文号:(鲁淄)应急罚[2026]9号)。该公司因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1万元整(¥100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行为,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19号第A档),执法机关依法作出上述处罚。
淄博裕民基诺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前身为1958年创建的南石耐火材料厂,是一家国有控股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1.5亿元,现有员工约400人,占地350亩,主营镁质、硅线石、莫来石及刚玉等玻璃窑炉耐火材料,是国内耐火材料行业的重要骨干企业。(来源: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雨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