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产品抽检不合格,广州欧亚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12 17:17:25

广州欧亚气雾剂公司因生产不合格“燃油系统添加剂”被罚款3000元。该公司受委托生产121瓶产品,其中120瓶无偿提供给广州保赐利,1瓶留样。产品硫含量超标,复检申请被拒,最终被认定为不合格。因无违法所得,货值按成本1563.38元计算,公司被没收留样产品并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5月6日,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欧亚”)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违法事实显示,经查明,当事人受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生产了涉案批次“燃油系统添加剂”(批号:2023-12-04/BCL)产品121瓶,当事人与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均为广州市从化鳌头镇聚丰北路628号。

涉案批次“燃油系统添加剂”由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产品原材料和包材,当事人于2023年12月4日生产了涉案产品121瓶,并将该批次产品10件共120瓶无偿提供给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另有1瓶留样产品未售出,生产该批次产品的成本共计1563.38元。
该批次“燃油系统添加剂”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9月15日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检验报告编号:J2025YP0365)中,检测发现硫含量项目不符合GB 19592-2019标准(实测78mg/kg,技术要求不大于50mg/kg),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对该检测结果有异议并于2025年11月10日向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检。
2025年11月24日,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当事人因受检单位处封存的备用样品无法找到,决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复检申请,并以初检结论作为最终结论,并向当事人出具了复检不予受理告知书。当事人未召回到涉案批次产品。因当事人系无偿向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上述产品,因此,处罚机关以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产品的成本作为涉案批次“燃油系统添加剂”产品的货值,货值金额为1563.38元,无违法所得。

据公示内容,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涉案“燃油系统添加剂”留样产品(批号:2023-12-04/BCL)1支;2、罚款3000元。

广州欧亚官方网站介绍,公司是一家由广州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创始人投资成立的港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制造个人护理用品、卫生消毒产品及家庭护理用品的企业,拥有英国KP、意大利COSTER、瑞士PAMASOL等专业的气雾剂全自动生产线,法国KALIX、日本美之贺等配料设备、符合国家药典要求的制水设备,以及10万级的GMP车间。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广州欧亚气雾剂与日化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杨小业,由中国医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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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