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被罚款24万余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5-12 18:49:36原创
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等违规行为,导致医保基金损失,被淄博市医疗保障局罚款24.409732万元。该医院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其行为损害了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利益。此次处罚是医保部门强化监管、打击违规使用基金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对欺诈骗保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规范医疗机构诊疗和收费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近日从信用中国平台上获悉,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因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被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对其作出24.409732万元罚款。

违规操作致医保基金损失,医院被罚款24万余元
2026年3月3日,根据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医保罚(2026)18号)显示,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因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诊疗项目,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相关规定,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对该医院作出罚款24.409732 万元的行政处罚。
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医院上述行为不仅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也损害了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此次处罚,是医保部门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又一典型案例。
强化监管高压态势,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此次对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的处罚,体现了淄博市医保部门对医保基金使用的常态化、严标准监管。通过日常检查、大数据筛查等多种手段,医保部门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基金等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 态度。
下一步,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应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责任,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爱企查资料显示:淄博市淄川区中医院(加挂淄川区康复医院牌子)注册资本8154万元,负责人为柳光远,地址位于淄博市淄川区松龄东路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123703024931852335。
责任编辑:周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