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滥用职权,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爱庆一审被判死缓

2025-06-30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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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5年6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爱庆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以受贿罪判处李爱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李爱庆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爱庆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李爱庆,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工业企业财务管理处处长;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
2021年7月被查,2022年3月29日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