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 广东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张强被公诉

2025-07-11

大众新闻·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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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广东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张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云浮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强利用担任珠海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珠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张强,男,1966年5月出生,辽宁凌源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入党,学历在职研究生(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政工本科)、法学博士。
曾任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珠海市公安局副局长,珠海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
2024年12月29日,被查;2025年6月13日,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