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13年女子自诉丈夫案”一审择期宣判 当事女子:庭审中丈夫不承认家暴,反称是我家暴他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2:30原创

海报新闻 首席记者 张海振 记者 文露漪 报道

结婚14年她说被家暴13年,趁着丈夫被拘留,商文娟吞下双倍止疼药、忍着一身伤病带儿子逃离家庭。为了追究丈夫罗某某的刑事责任,逃离后的她提起了“刑事自诉”并被法院受理。今年12月15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对罗某某涉嫌虐待罪一案开庭审理,庭审持续6个小时后结束,案件择期宣判。

2009年春天,25岁的商文娟通过网络无意中与男子罗某某相识并渐生好感。线下相处半年后,2011年商文娟不顾母亲劝阻,嫁给了罗某某。商文娟回忆,2012年底,她怀孕8个月时,因是否给丈夫妹妹买房送礼金一事,首次被丈夫殴打。在儿子出生后,罗某某的暴力行为非但没有消失,反而愈演愈烈,2023年,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下达了关于商文娟的人身保护令,但保护令期间,罗某某依然没有停手。商文娟回忆,从2020年开始,一直到2024年5月逃离前,她遭受了罗某某上百次家暴。

商文娟被丈夫殴打

2024年5月,罗某某在电梯里殴打商文娟的视频成为关键证据,在商文娟报警后他被警方行政拘留。在他被拘留期间,商文娟带着儿子逃离到了外地。2025年春节后,商文娟前往北京找到专门为遭受家暴妇女维权的杨安明律师。“离婚已不是最重要的。”商文娟说,追究罗某某的刑事责任才是首要目标。杨安明律师介绍,司法鉴定显示,商文娟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这成为案件的重要分水岭。根据司法解释,造成轻微伤即属虐待“情节恶劣”,应定罪处罚。但长期暴力给商文娟造成的心理创伤、小便失禁等后遗症,仍需要找到更多的证据支撑,才能实现更严厉的惩罚。

2024年12月,商文娟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要求追究罗某某的虐待罪。2025年12月15日,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对罗某某涉嫌虐待罪一案开庭审理,案件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的商文娟方代理律师杨安明表示, 庭审的焦点就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

12月15日,该案在恩施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时罗某某认为这些是家务事,对于我们出示的家暴证据,罗某某表示这些事情以前已经达成调解了。我们认为他的家暴行为有长期性、持续性特点,他的狡辩站不住脚。”杨安明说。

此次庭审从14时持续到20时许,走出法庭后,商文娟告诉海报新闻记者,因为担心家暴导致的大小便失禁后遗症会影响庭审进度,她今天从早上起床就没有喝水。而在庭审过程中,法院女性工作人员也贴心地陪同她去洗手间,庭审结束后,家乡所在地民警也给商文娟打来电话确认她的人身安全。

“庭审中罗某某对家暴行为全部否认,即使我们提供了视频等证据。最后他还痛哭流涕,反而说是我家暴了他、让他很痛苦。他的律师在庭审中说,女方有报警、打市长热线的‘不良行为’,否认我的大小便失禁是家暴导致的。”商文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