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说法厅㊾|职场风云——企业调查员工隐私的权限红线在哪里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昨天16:37原创


编者按

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由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山东省律师协会共同推出的《大众说法厅》,以普法为核心,聚焦热点法律问题,通过多元生动的方式呈现,为您带来更具权威性与实用性的法律知识。

大众网记者 赵晓丹 曹博宇 济南报道

当企业微信成为移动办公室,当工作电脑可能被远程查看,当摄像头与传感器遍布职场……在效率与安全的名义下,员工在职场中还有私人空间吗?本期《说法厅》推出职场风云特别节目,邀请王圣元律师一起探讨让每位职场人脊背发凉却又必须直面的隐私权问题。

公私难辨的网络监控——公司可以监控员工在工作设备上的所有操作吗?

劳动关系虽然是从属关系,但员工首先是一个“人”,其次才是“劳动者”。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032 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如果公司想防资料外泄、保障内部网络安全,装一些管理软件,就得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必须提前明说。公司得明确告诉员工,电脑装了监控,用在哪、看什么。不能偷偷摸摸搞监视。第二,监控要有界限。公司可以看整体网络流量是否正常,但不能随便点开员工的私人微信聊天记录——那是员工的通讯秘密。第三,只管工作,别管生活。员工在午休时浏览了什么网页、看了什么视频,原则上不属于公司该监控的范围。即使电脑是公司的,员工登录了自己的个人微信,那个对话框里的内容就属于员工的私密空间。公司如果没有提前明确告知并获得员工的书面同意,擅自使用技术手段在后台截屏,这就是典型的侵犯隐私权!

比如深圳某贸易公司员工小赵,因为在个人微信上跟前同事吐槽老板“抠门”,被公司安装在电脑后台的“监控精灵”截获。公司以“散布谣言、严重违反价值观”为由,直接开除小赵,且不给任何补偿。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必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我的自媒体账号谁做主——“不转发立马开除”的行为合理吗?

肯定不行,而且这么做公司很可能要赔钱。强制转发朋友圈涉及员工的通讯自由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 40 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且由法定机关依法执行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员工的朋友圈就是员工的私人社交圈,就像家里客厅,公司可以鼓励员工分享工作相关的成就,但没权力强制员工必须发广告。从法律上看,开除员工必须有正当理由,比如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没转发朋友圈”完全不属于这些情况。不转发就开除,首先它程序不合法,未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而是总经理个人规定“不发朋友圈即开除”,连民主程序都没履行,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次,内容不合理朋友圈属于员工的个人社交空间,公司强制要求发布特定内容,在效力上存在一定争议。需与员工协商一致。最后,劳动合同也需遵循比例原则。若员工未发朋友圈的行为没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或重大影响,直接辞退属于过度惩戒。

数据化的“工位”——通过智能坐垫、感应手环等收集生物识别和行为数据,合法吗?

这是一个特别容易踩雷的地方,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合法。很多人给它起个花名叫“画像系统”,这是犯罪心理学高频词汇,叫“犯罪心理画像”,但对待自己的员工不应该这样。像智能坐垫、手环这些,能收集心率、坐多久、甚至活动轨迹,这些信息法律上叫做“敏感个人信息”,保护级别非常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就规定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所以啊,公司要收集这些信息,必须满足非常严格的条件:首先,要单独、明确地征得员工的书面同意,不能混在劳动合同里糊弄过去;其次,得证明这么做是真正必要的。比如在高温车间防中暑还说得过去,但在普通办公室统计员工离座时间、上厕所频率,这就明显过度了,更像是一种监视。

实际上,在此之前,高科技介入员工日常管理的新闻就已经频频被舆论热议,在大数据、算法不断充斥的今天,我们应该对“人”这个字,有更高的情怀。企业如果真的有必要收集个人信息,就应在收集时通过书面说明明确告知员工相关数据及信息的目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并且加密存储,限制仅限必要岗位人员访问;在员工离职后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背景调查的“深水区”——入职背调可以联系现单位、查婚育状况、查犯罪记录吗?

背调的权力,只限于“与工作直接相关”这个圈子里。公司做背调,合法的核心是:了解员工是否能胜任这份工作。所以,问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技能,都没问题。但一旦越界,就可能侵权。实际上,这里有三个常见的“越界”行为:私自联系员工现在的领导,这会暴露员工的求职意向,可能让员工丢掉现有工作。背调前,必须得到员工的书面授权。而婚育计划“打算什么时候结婚生孩子?”——这已经被法律无数次验证为就业歧视问题了,员工可以拒绝回答。至于打听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比如员工的社交圈、家庭矛盾等。背调公司不是侦探社,无权窥探员工的私人生活。一句话总结: 背调是看员工的“才”,不是查员工的“身”。一切与员工工作能力无关的探查,员工都有权说“不”。

离职后的“数字足迹”——公司有权删除或保留我的工作聊天记录、文件吗?

虽然文件归公司,但“员工”的信息仍属于员工。这里要分清楚两部分东西。员工上班时做的方案、写的代码、画的设计图等,这些“工作成果”一般算公司的财产,公司有权保存。这好比员工用公司的材料和工具做了一件产品,产品归公司。但是,这些文件以及工作群里的聊天记录,里面包含员工的思考过程、沟通方式、同事对员工的评价等等,这些能识别出员工这个“人”的信息,仍然属于员工的个人信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

并且,虽然工作相关的数据所有权和控制权一般归公司,但公司需依法依规保存和使用这些数据,不得无限期保存或用于不合理、不合法的用途。

职场隐私权的博弈,本质是人格尊严与管理效率、个体权力与企业权力在现代科技下的重新平衡。法律并非禁止合理的管理,而是要求这种管理透明、有限、目的正当,并给予员工作为“人”而非“人力资源”最基本的尊重和选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