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快快帮|4万人只能选11人成立业委会?青岛维多利亚湾业主盼“分区而治” !超大小区“治理难题”如何破解?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0:37原创

大众网记者 刘宇昕 毕筱涵 青岛报道

近日,市民刘先生(化名)向大众网快快帮栏目(4006198711)反映,他们小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是小区范围太大了,近1.2万户,4万多人,只能选一个业委会,这个没法实施啊。”

刘先生是青岛西海岸新区维多利亚湾小区北区6期的业主,“维多利亚湾小区居民的体量太大了,而且北区本来就分属两个社区,中间也有市政道路分割,消防等配套设施也是相对独立,应该划分成多个物业管理区域,分别成立业委会,这样才能实现有效治理。”

刘先生告诉记者:“2019年的时候,1期、2期的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当时街道给下发文件了。但是到2020年,街道下发文件把这片区域6期划分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随后,记者联系维多利亚湾小区所属街道,薛家岛街道物业办回应称:“区内的道路以及配套设施,都是业主共用,无法分割,我们只能根据文件,把它划归同一个管理区域。”

针对业主“配比不合理”的质疑,街道表示可通过网格员、议事小组等方式加强沟通。“目前社区也正在摸底这个小区需要提升的方向,以及后期假使成立业委会,我们来如何组织大家参与到建言献策当中,都在摸索推进。”

业主质疑“为什么2020年街道把此区域划分成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随后 记者联系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孙兴凯律师,律师表示:“首先,4万多人选11人业委会,合规但不合理。法律上无全国统一的业委会人数配比标准,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则,业委会人数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需为单数,各地通常规定5到11人,该小区选11人符合程序,这也是街道“依法合规”的依据。但4万多居民、近1.2万户,11名成员难以覆盖所有诉求,无法充分反映业主心声,这是核心问题。其次,小区分区而治、分别成立业委会符合法律规定。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可综合考虑配套设施、建筑规模等因素。若配套设施可独立使用、界限清晰,业主可收集证据向街道或住建部门申请重新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一是暂时无法分区的,11名业委会成员按楼栋分工,设立业主代表、楼栋长,搭建三级沟通机制,保障诉求传达。二是联合提交书面申请,附分区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请重新分区、分别成立业委会,这是破解超大小区治理难题的有效方式。”

业主的质疑在于4万多人的心声如何能更好地被听到?如今对于大体量的小区来说,各部门不能止步于“依法合规”的解释,更应探索“合情合理”的创新治理,去回应居民的期待。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