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抓到了,照片为啥不让看?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7:49原创

海报新闻编辑 马婉莹

人抓到了,脸却“不给看”。“梅姨”落网的消息炸开了锅,可当所有人都在问“她到底长什么样”时,警方的回答却让全网沉默了:照片,暂不公开。网上疯传的那些,全是假的。二十余年的追捕,终于画上句号,可为什么偏偏这张脸,成了不能公开的秘密?


  (视频:专案组首次讲述梅姨案细节)

一张照片的乌龙:全网都在传,是假的

“梅姨”落网后,其真实长相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在落网消息传出后,一张标有警徽、配着所谓落网“梅姨”照片的图片,在全网流传。

3月22日,有媒体辟谣称,该网传图片非警方发布,图中所谓的“梅姨”照片为虚假照片。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从增城警方2017年首次公布“梅姨”模拟画像,到如今嫌疑人落网,多年过去,她的长相已发生很大变化。民警特别强调,现在网上流传的一些所谓的“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

据央视法治在线报道,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现阶段,警方不会对外公布“梅姨”的照片。

曾参与绘制“梅姨”模拟画像的林宇辉此前也表示,“梅姨”至今没有流出任何照片。他期待,警方最终公布出“梅姨”的真实模样。有知情人士称,多年过去,“梅姨”谢某某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

一个称谓的底线:她还是“嫌疑人”,不是“罪犯”

法学学者、兼职律师吴丹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从法律与实务角度进行了解读。他指出,目前谢某某(梅姨)已被逮捕,在法律上仍属于犯罪嫌疑人,尚未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罪犯。

这一个称谓的差别,决定了信息能否公开的边界。依据无罪推定与司法信息公开规范,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原则上不公开嫌疑人正面肖像、隐私信息。

吴丹红分析,这样做有三重目的:一是避免舆论先入为主,干扰独立审判;二是防止泄露侦查线索、影响同案追查、证据固定;三是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防止不当曝光。

判决前不公开是守法,判决后公开是尽责。

一道程序的坚守:比“解气”更重要的是“正义”

公众对拐卖犯罪深恶痛绝、希望看到真相,完全可以理解。但正如吴丹红所言:“法治的意义,就是既不放过犯罪,也不突破程序。等待司法程序走完、以生效判决为前提公开信息,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所有被拐家庭、对公平正义最负责的交代。”

从2003年第一起儿童被拐,到如今“梅姨”落网,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案件牵动无数人心。在公众强烈关注与司法程序严谨推进之间,如何把握平衡,正是法治成熟的体现。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依法暂不公开照片,是对法律程序最基本的尊重。

事实上,警方在追捕“梅姨”的过程中,也始终秉持着“不查清不放过、不核实不罢休”的韧劲,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既紧锣密鼓地开展侦查工作,又对外保持低调,不轻易暴露侦查方向,以免打草惊蛇。正是这种张弛有度的侦查策略,为最终成功抓获“梅姨”创造了有利条件。如今,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同样需要这种审慎与耐心。

一张脸的“解封”:判决落地时,或特殊情况提前

那么,公众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看到“梅姨”的真实面目?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表示,一般情况下,等法院判决生效后,官方会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到时候就能看到“梅姨”的真实照片,可以和模拟画像进行对比。

他同时指出,基于部分特定案件,司法实践中也有提示在警方侦查期间或者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公布嫌疑人采访录像的情况。是否公开照片具体也应视“梅姨”个人主观意愿和案件推进情况,仍然有提前公开的可能性。

吴丹红律师也补充说明,只有两种法定合理情形,才可能在判决前适度公开:一是案件侦办需要,比如仍有同伙在逃、需继续核实被拐儿童线索,为追查需要依法公开;二是公共安全与重大公共利益,经法定审批,基于社会警示、寻亲需要审慎发布。但即便提前公开,也会严格限定范围、守住程序合规。

从2003年案发,到2026年“梅姨”落网,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案件,终于迎来关键性进展。正如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副局长饶庆欣所说:“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也是两名孩子的父亲,每次想到被拐卖的孩子和破碎的家庭,心里都特别难受。谢某某被抓获归案,不仅给受害家庭一个交代,更是彰显了我们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坚定信心。因为我们相信,正义从来不会缺席。”

“梅姨”落网,照片暂不公开,每一步都体现着法治的严谨与温度。公众的关切值得回应,但法律的程序不容逾越。等待司法程序走完,让真相在法治框架下呈现,是对所有被拐家庭、对公平正义最负责的交代。到那时,我们再看那张脸如何在法治的天平上,接受最终的审判。

(综合央视新闻、人民网、中国青年报、扬子晚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