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负一半责任!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这个细节很多人忽略

大众新闻    17:26原创

近日,山东交警发布一起警示案例:2025年2月17日17时40分,泰安市岱岳区,邹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自西向东行至泰北路左转弯时,与裴某某驾驶自北向南驶来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导致邹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经认定,双方各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制作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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