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说法厅㊿|五一劳动节特别节目:劳动者的法律铠甲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17:27原创

大众网记者 曹博宇 赵晓丹 济南报道
202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由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山东省律师协会共同推出的普法节目《大众说法厅》播出第50期特别节目——“劳动者的法律铠甲”。本期节目结合最高法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及人社部即将出台的多项新规,就加班权益、带薪休假、新就业形态保障、社保缴纳、高温津贴等劳动者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解读。
“五一”加班只给调休?违法!
针对不少公司要求员工“自愿加班”的现象,节目指出,法律上的“自愿”必须是劳动者完全自主、不受任何胁迫或变相胁迫的选择。如果公司以“不加班就扣绩效、降薪、不续签合同”等方式提出要求,即便口头通知,也属于变相强制,不构成合法的自愿加班。只有在劳动者主动提出、公司未施加压力,并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的情况下,才是真正合法的自愿加班。
对于“加班后用调休代替加班费”的普遍做法,节目明确了分情况处理的原则:工作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不能以调休代替。其中,工作日加班应支付1.5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当天)加班应支付3倍工资。只有休息日加班,公司才可以在安排调休或支付2倍工资之间进行选择。一些公司不考虑加班类型,一律用调休抵消,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补足加班费。
让带薪年假“敢休能休”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而非公司福利。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天数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分为5天、10天和15天。针对“有假不敢休”“有假不能休”的问题,2026年人社部即将出台的新规明确,用人单位必须主动安排带薪休假,不得变相剥夺劳动者休假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年休假且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劳动者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未休年休假工资应按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新就业形态保障新政将落地
近年来,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已超2亿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其劳动权益保障备受关注。2026年人社部将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实施办法》,从多方面进行规范:一是明确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平台企业若对劳动者进行考勤管理、工作调度和奖惩,且劳动者主要依赖平台获取收入,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将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二是强制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法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三是规范平台用工,要求企业明确劳动报酬标准、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压低单价或克扣报酬。与此同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新模式也将在全国推广,进一步化解这一群体的后顾之忧。
五险一金须实缴 低缴可投诉
针对五险一金缴费基数问题,节目指出,缴费基数必须按照劳动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不能由公司随意按“最低标准”缴纳。以山东省2026年社保缴费基数为例,如果劳动者实际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就按实际工资缴纳;如果实际工资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纳;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纳。一些公司为降低成本,统一按最低标准为员工缴纳社保,不仅违法,还会直接导致劳动者养老金减少、医保报销比例下降等后果。一旦发现公司长期“低缴”,劳动者可以携带工资条、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差额及滞纳金。
高温津贴法定发放 不得以物抵扣
对于即将到来的高温天气,山东省的高温津贴标准为:每年6月至9月为发放期,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300元,非高温作业劳动者每人每月180元,且发放时间不少于4个月。使用防暑降温用品、饮料等不能抵扣高温津贴。当气温超过35℃时,用人单位还应缩短户外作业时间,避免劳动者中暑。如果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并被诊断为职业病,劳动者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节目最后呼吁,每一位劳动者都应知法、懂法、用法,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真正实现平平安安、劳有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