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上网来|数字娱乐消费如何实现逆势增长

大众日报记者 李檬 马清伟

2020-03-16 07:13:35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作者:夏杰长 肖宇 转化编辑:李檬 马清伟

(1)“宅经济”下,数字娱乐消费迅猛发展,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又能够有效缓解疫情对整体经济的冲击

受疫情影响,“宅”在家成为了大部分人的选择。

与之相应,人们的文化娱乐活动也从线下转向线上,数字影音、网络直播、在线游戏等产业流量大增。

近年来,借助于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数字娱乐消费市场日渐崛起。在疫情期间,该市场逆势增长,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疫情对产业发展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些传统行业受冲击较大,而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消费、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展现出强大成长潜力。要以此为契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可以说,数字娱乐消费的迅猛发展,既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又能够有效缓解疫情对整体经济的冲击,彰显出我国14亿人口的消费升级趋势和巨大市场潜力。

展望未来,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娱乐在推动底层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拉动经济稳定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中扮演的角色将越来越重要。

(2)数字娱乐消费属于新生事物,容错试错机制尚未完善,在产业融合、盈利模式上也有待探索

在我国数字娱乐消费迅速增长的同时,必须看到,由于尚在发展初期,该领域的发展短板仍比较突出。

硬件水平还存在一定制约。

移动传输技术的速度和效率,是数字娱乐消费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数字娱乐消费的技术基础是电子信息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以网络带宽来说,一些乡村偏远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仍较为薄弱,网络传输的速度制约了信息的传播,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客户体验。

在硬件终端领域,虽然我国的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已大量实现国产,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越来越强,但就核心技术而言,如CPU芯片、关键零部件等,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卡脖子”现象还未根本解除,在核心关键技术领域,我国企业的技术差距还普遍较为明显。这些都是我国发展数字娱乐消费的重要潜在制约因素。

新业态容错试错机制尚未完善。

作为新经济新业态,数字娱乐领域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大部分没有先例可循,针对新业态的容错试错机制尚未完全成型,如今,围绕网络直播、在线音乐、电子游戏等新业态的争论一直未曾停息,创新企业的发展还面临着一定制度阻力。

从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讲,对新业态实施严格监管无可厚非,但从保护创新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讲,在准入门槛、新业态的规制措施和应急反应领域相应机制的匮乏,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更多创新业态的发展空间。

产业融合程度还不够深入。

从现有数字娱乐消费的构成来看,我国仍然集中于电子游戏、电子音视频、电子书籍等方面,行业构成相对较为单一。

对于存量市场巨大的中国传统文化娱乐形式,还存在较大挖掘空间和潜力,突出表现在“数字+”与传统娱乐(如戏剧、曲艺等)的融合程度还不够深入。数字娱乐在消费人群的抓取上,缺乏广度和深度,这反过来又制约了数字娱乐消费的发展。

尚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

在数字经济时代,“流量”成为衡量市场价值的一个新标准。但从行业发展状况来看,还没有较为成熟、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以目前市场上较为普遍的网络直播为例,第三方中介提供直播平台,但其通常是通过广告的形式获取利润。为了维持盈利空间,直播机构通常会面临广告投放和客户体验之间的两难。

这种两难同时还体现在大量视频平台上。网络盗版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普遍,导致网络音视频资源的商业化变现存在一定的难度,大量的视频提供平台,如爱奇艺、优酷等,只好将盈利渠道寄托于广告投放。而就阅读类的平台来说,版权之争和市场推广之间的平衡点也尚未找到。

(3)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扩大市场基础,建立跨部门联席管理机制,为数字娱乐消费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为引导数字娱乐消费持续健康发展,未来应在如下几个方面强化引导支持。

持续强化底层技术支撑。

要持续加大对核心关键技术,尤其是加强对数字技术和互联网底层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大对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实验室的科研支持,给予科研人员更多发挥空间,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

在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授权力度,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

同时,要积极推动底层技术的商业化推广和落地,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自由权,形成“产学研”有序互动的良性格局,为数字娱乐消费大发展提供支撑,引导数字文化娱乐行业向“沉浸体验、智能交互”等方向发展。

不断加强市场环境规制。

要在把握数字娱乐消费“数字化、智能化、大众化”发展规律的基础上,针对行业发展状况,建立跨部门联席管理机制。加强对行业自律协会的指导,必要时在数字娱乐企业的主要聚集地出台相应的地方行政管理条例,形成试点并逐步推广。

建议以“负面清单”形式,尽快出台法律层面的规制措施,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和市场秩序整治的顶层制度设计。实现市场环境保护和创新生态系统构建之间的平衡,提高对市场新业态的容忍度,以发展的眼光来衡量保护创新和维护市场秩序之间的平衡取舍,为数字娱乐消费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大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数字娱乐消费的一个主要表现形式,是数字技术与娱乐消费行业的融合互动,二者融合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数字娱乐行业的发展水平高低。

因此,数字娱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必须抓住“数字+”的时代机遇,积极促进文学、游戏、影视、音乐、体育等内容产品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发展,不断丰富数字娱乐的产品矩阵,扩大数字娱乐消费的市场基础,促进其“全年龄段”发展,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多样化和品质化需求。

要把数字化融合作为传统娱乐产业转型升级、娱乐产业国际竞争力提升以及实现弯道超车和新消费动能培育的重要举措,不断提升中国娱乐消费的数字化发展水平。

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

针对数字娱乐企业在发展初期难以盈利、融资困难等特点,政府主管部门需要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和相关的政策支持。

此外,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具有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壮大的天然属性,大量的风投机构凭借其专业的筛选能力、对市场发展动态的敏锐嗅觉和企业管理、市场拓展等增值服务,能够提升初创期数字娱乐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鼓励数字娱乐行业风投机构的发展,是促进数字娱乐中小初创企业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如此一来,才能多管齐下,形成以头部企业为引领、大量中小型企业蓬勃发展的中国数字娱乐产业矩阵,丰富数字娱乐消费的产品选择。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责任编辑: 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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