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上网来|保住这块长期发展的“压舱石”,中国经济才能乘风破浪

大众日报记者 李檬 马清伟

2020-04-22 07:01:54 发布来源:大众日报客户端

作者:刘冰 刘文涛

(1)保市场主体,就是要尽快疏通当前环境下的“堵点”和“难点”,帮扶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从而保持长期发展能力

4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了“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在“六保”当中,保市场主体就像是“压舱石”——市场主体能够稳住,居民就业、基本民生和粮食能源也就有了供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才有实施基础,基层运转也才有抓手。

当前,随着疫情的逐步缓解,国民经济的发展形势也在逐步改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率的大幅上升。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众多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仍然没有完全恢复。所谓保市场主体,在眼下,就要意味着帮它们克服复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障碍。

同时,从经济长期发展角度看,稳增长的关键,仍在于更加有效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高经济增长内在动力。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9年年末我国市场主体总数达1.2亿户。这些市场主体以中小企业居多,其中不少是服务业类企业,也是吸纳就业最多、为基本民生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因此,保市场主体,就是保民生、保就业,从而为我国巨大消费潜力的释放蓄积动能。

(2)目前,山东市场微观主体的占比与活力还不够充分,政府服务和科研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僵化,限制了市场主体活力的充分释放

近年来,山东出台了一系列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理性地看到,山东市场主体活力仍存在若干短板。

市场微观主体增多但个体能力不强。

在一系列市场激励政策作用下,山东新登记市场主体持续保持高增长,2019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16.8万户,比上年增长29.0%,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突破1000万户。

然而,山东的市场微观主体规模相对较小,企业类市场微观主体占比与南方先进省市还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具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还不高,企业作为产业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还没有真正建立;企业信息化、智能化、“互联网+”程度还不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建设还有待强化,对新旧动能转换的支撑作用还需加强。

政府“放管服”改革还存在“最后一公里”堵点。

部分含金量高的权力仍然没有真正下放,变相审批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已经下放的权力,因机构设置不匹配、人员素质不高等因素影响,导致基层服务能力与权责下放不相称,“服”的优化跟不上“放”的速度,存在基层“接不住”“用不好”的问题。

同时,各级各部门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出台了大量规划、方案、意见,其中不乏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但由于多头管理,各自推进,未形成集中解读、统一推进、一体实施的有效机制,导致企业对政策不熟悉、不会用,多头申报也无形增加了项目审批综合成本。

科研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体制内”科研类事业单位,特别是公益一类科研型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较为严格,许多科研激励政策在这些单位难以落地,无法充分调动存量科研人员积极性,高层次人才出现流失,特别是公益一类科研类事业单位人才流失严重。

这种情况,也间接导致了公益类单位科研人员为学术研究而研究、为政府研究而研究,甚至为完成好考核内容而研究,服务社会、服务市场方面缺乏主动性。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单位,更是难以享受到自然科学的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政策。

居民消费增长面临“天花板”。

新型消费业态发展不足,高端消费供给缺乏,特别是夜间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据统计,我国约60%的城市消费发生在夜间,广州服务业产值有55%来自夜间经济。山东夜间经济发展不够充分,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山东居民消费的稳健增长。

(3)充分利用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山东的固有优势,在投资、消费、金融、科研等方面持续发力,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保市场主体,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应着重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用好用足国家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筛选一批“新基建”项目,充分发挥固定资产投资的关键性作用。

通过出台消费券、降低部分进口产品税率等支持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的措施,激发人们的消费热情,促进补偿性消费迸发。

针对疫情导致的出口承压,可充分利用山东产业链较齐备、制造效率较高、疫情控制较好的情况以及农产品、纺织服装、机电产品等领域的优势,反向出击,填补市场短缺,通过拓展市场化危为机。

加强部门协同、环节衔接、数据共享,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

应立足细化改革举措、畅通业务流程、整合平台资源方向,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精简行政审批,不断深化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流程再造,加强“审管分离”“审管互动”制度协同,解决“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和“联合监管”衔接不畅问题。

同时,着力补齐“数字政府”和大数据公共平台建设短板,重点推进金融、征信、税收、人社等专网专线平台共享,推动各级各部门“放管服”改革创新举措,升级为口径一致、无缝衔接的“山东平台”或“山东窗口”。

进一步稳定金融要素保障。

在保持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持续增加势头下,突出解决好银企互信问题、融资成本问题、中小企业授信问题、债务风险问题等“瓶颈”环节和融资“包袱”,组织实施好逆周期调节,保持合理宽裕流动性和稳定宽松金融环境。

加快中小银行改革重组,多渠道增强城商行资本实力,强化中小银行对实体企业融资和金融产业发展的贡献能力。确立保实体就是稳金融的意识,加大对“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应急转贷”等政策的解读和推广力度,勇于为优质企业站台背书,努力为小微企业、科创企业“雨中送伞”“雪中送炭”。

进一步培育经济新动能。

应在确保现有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落地见效基础上,研究如何引导土地、劳动力、金融资源、科创资源等向最具活力的市场主体倾斜,推动生产率提升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经济下行压力下可能会短时出现的资源配置扭曲问题。

进一步放开科研类事业单位创新激励。

应进一步整合财政科研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科研单位横向课题等政策盘子,统一管理和激励口径,梳理优化相互矛盾、相互制约和界定模糊的条款细则,明确科研类事业单位,特别是公益一类科研型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标准。

逐步提高智库建设和创新工程等政策的试点面和支持力度,在社科研究领域构建能够体现知识价值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分类推进科研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特色化管理,充分调动存量科研人员参与市场创新的积极性。

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在合理保持居民收入增长、消费预期稳定的情况下,需积极培育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切实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刚性消费支出。

其中,两个重要方向需予以强化:

大力发展城市夜间经济、“宅经济”“云经济”等新型消费方式,建设多样夜经济功能载体和“宅经济”“云经济”平台,开发多元化“深夜”产品和“网上”产品;

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保持农村消费市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推动服务类消费品下乡。

(作者单位: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转化编辑:李檬 马清伟)

责任编辑: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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