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警车不是想开就能开!谁能开?啥事能用?新规要来了
政法要闻 | 2025-12-16 15:51:14

12月16日凌晨,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一则情况通报引发社会关注。该局河西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时某因公驾驶制式警车前往承德市区,时某的母亲和妻子搭车同行。时某与妻子、母亲下车购物时,被网友拍摄视频发至互联网。时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管理相关规定,已依纪依规对时某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并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公安部关于修改〈警车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25年10月29日第2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将自2025年12月29日起施行。
新规即将施行,这次的情况通报再次为警车规范使用敲响警钟。到底谁具备驾驶警车的资质?警车仅能在何种情形下启用?针对这些公众关心的问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专访了专业律师,结合公安部官方发布的规定修订内容,对警车使用的核心规范进行权威解读。
谁能开警车?身份与状态必须“双在线”
“驾驶警车,既要看身份,也要查状态,而且所有驾驶权限都仅附着于‘执行法定任务’这一核心前提。”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许磊波律师介绍,对比2006年版《警车管理规定》仅允许人民警察驾驶警车的条款,新修订的《警车管理规定》明确将警务辅助人员纳入合法驾驶主体范围,但设置了严格的资质门槛。
许磊波进一步分析,按照新修订的《警车管理规定》,合法驾驶需满足“身份+证件+着装”三重要求:除执行警卫任务外,驾驶时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同时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人民警察证(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件(警务辅助人员);此外,尚在试用期或驾驶实习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警车,从源头规避驾驶资质不符带来的违规风险。
啥事、啥时能开警车?非公务任务严禁启用
“非执行公务任务时或下班后能否驾驶警车”,答案非常明确:不能。许磊波强调,新修订的《警车管理规定》确立根本原则:“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这意味着,无论是警察还是辅警,驾驶警车的权利仅存在于“执行法定任务”期间,一旦脱离这一前提——例如下班后处理私人事务、搭载无关人员等——驾驶警车的行为就构成“挪作他用”,属于明令禁止的违规情形,此次河北承德的案例正是违反这一原则的典型。

而在满足“执行公务”这一首要前提下,何时能进一步使用警灯、警报器等特殊装置并享有道路优先权,规定也有更为严格的限定。许磊波表示,新修订的《警车管理规定》详细列举了允许使用警报器的“正面清单”,具体包括:赶赴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现场;追捕犯罪嫌疑人和在逃的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追缉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人员;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运送被拘留人、强制医疗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警卫、警戒和治安、交通、口岸边境巡逻等任务。只有在这些情形下,警车才能启用特殊设备并依法享有优先通行权。
底线在哪?“公务专用”不可破,多项禁令筑牢使用红线
许磊波表示,对于警车的用途,新修订的《警车管理规定》一以贯之地划出了“公务专用”的底线,多项条款明确禁止各类违规使用行为。
首要原则层面,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警车除执行本规定第二条所列任务外,不得挪作他用。”这里的“第二条所列任务”,特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用于执行侦查、押解、巡逻等紧急职务,任何与此无关的使用均属“挪作他用”。
具体禁令方面,明确要求:“严禁转借警车,严禁伪造、涂改、冒领、挪用警车牌证”;此外,还对警车转民用作出严格规范,要求“拆除警用标志灯具和警报器,清除车身警用外观制式,收回警车号牌”,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从终端杜绝特权外观流入社会的可能,全方位筑牢警车规范使用的红线。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张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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