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观政 |  2025-12-24 18:18:52 原创

杨璐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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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是关乎儿童成长、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的抢救性工程。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办法》共24条,对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作出整体性规定,全面覆盖救助工作全流程。第一至三条为制度基础章节,明确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部门工作职责;第四至八条聚焦救助核心要素,明确救助对象、条件、内容和标准,提出筛查诊断与跨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第九至十一条侧重流程规范,规范康复救助经办流程、救助期满后康复评估、康复服务要求;第十二至十九条强化保障支撑,从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保障等夯实工作基础,明确资金预拨、结算内容与结算原则;第二十至二十三条构建监督闭环,建立综合监管、协议管理、资金监管的全方位监督体系;第二十四条附则规定了施行日期。

《办法》坚持主动救助,扩大保障范围。为保障残疾儿童应筛尽筛、应救尽救,明确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筛查诊断工作机制,实现部门信息共享,残联组织对残疾儿童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并主动开展康复救助。拓展救助保障,新增唇腭裂修复手术救助项目;对多重残疾儿童,不再局限只提供一种残疾类别服务。

为提升救助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在服务评估环节,《办法》要求对救助期满后继续申请救助的残疾儿童,须至少3名专家联合评估后匹配对应康复服务模式,保证救助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在资金管理环节,强化救助资金结算审核力度,实行实名签字确认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依法对结算信息负责,规避资金使用风险。

在资金保障上,《办法》要求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先预付、后结算”,保障机构运营;在政策融合上,注重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要求,进一步整合财政、医疗、教育等多领域资源,将符合规定的医疗康复费用纳入医保,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残疾儿童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定点机构申办教育资质;在人才保障上,建立康复专业人员培养制度,明确社会与政府举办康复机构享受同等政策,稳定专业人才队伍。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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