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莲:以法守护“拟制血亲”间的亲情与温度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3-17 09:28:32原创

大众网记者 许宁 通讯员 王洪录 郑康凯 日照报道

“您好,我想告我儿子。”五莲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话铃声响起,声音颤抖。来电的是尿毒症晚期患者王某某,她要告的“儿子”,是她亲手拉扯大的两个继子。

十余年的抚养,法律认了

1996年,王某某与李某某再婚,共同将两个继子抚养成人。2024年1月,她被确诊为尿毒症晚期,需要长期透析治疗,作为低保对象,生活陷入困境。然而,两个继子多年来未尽赡养义务,未支付任何医疗费用。2026年1月,走投无路的王某某向五莲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迅速展开调查。他们先后奔赴公安、医院、民政、社区等地,通过走访、书面审查等方式,确认双方继母子身份关系,查明两个继子未成年时与继母长期共同生活,王某某全面履行了生活照料、学习教育等抚养教育义务,双方已形成受法律保护的拟制血亲关系。且王某某目前生活困难,急需医疗费用维持治疗,两个继子具备相应的赡养能力。事实查清了,检察官心里也有了底——这个案子,能办!

从法庭上,到病床边

1月16日,五莲县检察院依法发出《支持起诉书》,明确支持继子女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并协助王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在庭前调解环节,检察官从法、理、情多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庭审过程中经法庭许可,王某某追加了对其有扶养义务的丈夫为共同被告,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继子二人分两期支付赡养费及医疗费7万元,其丈夫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虽结,关怀不止。办案检察官发现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迅速将线索移送控申部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2万元,帮助老人缓解燃眉之急。

一纸会签文件,把“偶然”变成“必然”

事情解决了,但五莲县检察院想得更远:还有多少个“王某某”在等一个说法?以个案治理推动长效保护,联合县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方面强化联动,推动构建“线索发现、介入引导、法律援助、司法裁判、后续救助”全流程保护体系,把“偶然”变成“必然”。同时,深入社区、村镇开展“继父母的赡养权”主题宣讲,用身边案例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弘扬尊老敬老、和谐友善的家风。

“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个案,更要通过全面协调充分履职,让真正需要支持的特定群体感受到司法温度。”五莲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责任编辑: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