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下单“天然玉镯”变“充填染色镯”?商家涉欺诈退一赔三!

地方法治 |  2026-03-31 18:2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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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作为中国文化的特色符号,颇受消费者喜爱。玉石的质地、成色、样式等外观特性外观特性对消费者是否选择购买具有重要影响,消费者通过网络直播购买玉石类贵重商品,对于直播展示的商品与实物可能存在的差别应有一定的容忍度,但这种容忍度应在普通消费者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商家为增加交易机会,以不实信息为噱头进行推广宣传,以充填染色镯冒充天然玉镯,构成欺诈,应当退一赔三。

基本案情

刘某某自某视频号平台直播间购买手镯一只,其与商家郭某某沟通时,郭某某承诺为天然结构玉石。收到玉镯后,刘某某感觉质地与描述不相符,遂委托国家黄金钻石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对手镯进行检测,经鉴定为石英岩玉(处理)手镯、备注经充填、染色处理。后刘某某多次联系商家维权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判决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判决郭某某退还刘某某手镯款998元,并支付刘某某赔偿款2994元、鉴定费100元,刘某某退还郭某某所购手镯。判决作出后,郭某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亓凤 口镇法庭员额法官

法官解读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某作为玉石饰品的销售方,理应熟知相关知识,对所售卖的手镯系天然还是充填、染色处理品应系明知,其将经充填、染色处理的石英岩玉手镯当作天然材质手镯售卖,且在出售前进行虚假宣传,以致刘某某对手镯产生错误认识,其行为构成欺诈,应在退还货款的基础上,再按照货款的三倍支付赔偿。

法官提醒

视频号平台通过直播互动的方式增强了与消费者之间的黏性,更易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珠宝玉石类贵重物品时,应理性下单,避免冲动消费,警惕过于夸张的低价宣传与夸大描述,尽量选择信用良好的官方品牌直播间。交易过程中,要避免跨过平台私下交易,并保留直播间宣传片段、聊天记录、交易凭证、快递单据等证据材料。如遇消费欺诈,可通过平台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视频号平台也应加大对平台入驻商户的实名登记管理力度,审查经营资质,在消费者权益受损时,积极提供经营主体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

法条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修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