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劝烟事件应该“一码归一码”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4-26 11:52:33原创
海报新闻评论员 张静宁
近日,一名女子在深圳公交站台阻止男子抽烟,随后和该男子发生争执。女子用饮料把男子手中的烟浇灭了,男子捡起剩下的饮料泼在女子身上。
这起沸沸扬扬的“劝烟”事件,在联合调查组的通报中尘埃落定。劝烟女子未被拘留,吸烟男子被罚款,双方和解。但舆论场上,许多人依然在为“谁对谁错”争论不休。
此事其实完全可以有另一种讲法:把每一件事拆开,各论各的。
先说第一桩。公交站台是法定禁烟区,女子上前劝阻,这自然没问题,且理据充分。法律将维护公共空间的责任赋予每一位公民,她在捍卫《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白纸黑字的规定,也在保护自身不受二手烟侵害的基本权利。在“劝阻”这一行为切片上,她当然站得住脚。
再说第二桩。劝阻无效之后,女子拿起饮料泼向吸烟者,这是错的。无论对方态度如何蛮横,主动向他人泼洒液体,在行为性质上即构成对他人人格的冒犯。这个“错”,不因劝阻吸烟的动机正当就自动消失。动机的正当,不能成为手段失当的永久豁免券,这是两笔必须分开清算的账。
与之相对,男子的行为同样需要逐一切割。公交站台吸烟,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这是第一错。被劝阻后长时间辱骂对方,即便自认为受了冒犯,辱骂行为本身也逾越了法律界限,这是第二错。捡起杯子回掷,将事态推向进一步升级,这是第三错。
双方的对与错,每一笔都要独立计算。不能因为这个女子泼了饮料,就合理化男子的辱骂和回掷;同样,也不能因为男子有错在先,就默认女子后续所有行为的合理性。
我们习惯于在公共事件中寻找一个“整体上值得同情的人”,然后连她的过错也一并原谅;也习惯于锁定一个“整体上令人厌恶的人”,然后连他遭受的不平等对待也视作活该。这种心理惯性看似痛快,实则将是非揉成了一团。
当是非可以被拆开清算时,一场街头冲突的责任归属便不再复杂。然而,在厘清是非之后,这起因劝烟发生的社会纠纷,也将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一个普通市民在劝阻违法吸烟时,为何会从口头提醒走向行为冲突?
这中间暴露出的,恰是控烟治理中长期存在的“九龙治水”式困局——法规写在纸上,但多个部门之间的响应衔接、执法协同,远未形成闭环。
市民举报无门,违法者有恃无恐,守法者反而被推上冲突的第一线。当一个公民试图捍卫白纸黑字的法律时,却发现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的嗓音和一瓶饮料,那么需要反思的,绝不仅仅是冲突双方的个人修养。控烟体系中的部门权责如何衔接、执法力量如何有效到场,才是这场风波留给城市治理的真正考题。
责任编辑:马洪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