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透明定价,滨州司法鉴定竞价改革为企业维权减负松绑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5-14 15:47:55

司法鉴定,是诉讼中关乎事实认定的关键一环。
然而,现实与专业之间往往隔着一层“无形的屏障”——一边是关乎事实认定的精密科学;另一边则是当事人对公正成本最现实的关切,“能否取得胜诉的关键证据,首先看鉴定成本能否被承受”。
在山东滨州,一场旨在打破“屏障”的改革已经展开。它不满足于在程序上走完流程,而是直指核心:如何让司法鉴定机构的选择和鉴定价格,真正晒在阳光之下?
鉴定成本之重,成为维权路上的现实阻碍
司法鉴定因其专业属性强、技术环节封闭,长期以来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运行模式。
对很多参加诉讼的企业和当事人而言,影响诉讼预期的不止有裁判结果,还有鉴定成本高、程序透明度不足等现实难题。部分案件中高昂的鉴定费用,成为维权路上绕不开的现实阻碍。
这类问题,在工程建设领域表现尤为突出。
依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从小于200万到大于5亿元,划定了6个区间。每个区间根据咨询项目的不同,收费比例从0.6‰到12‰不等。
一家央企法务部门负责人表示,近三年,该公司在滨州两级法院提起诉讼的工程建设项目4个,合同标的额在4000万到10亿元不等,多数项目需要通过鉴定明确工程价款。以一起3.3亿元的建工纠纷为例,如需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参照行业标准进行收费,仅鉴定费一项的支出就接近200万元。
据统计,滨州两级法院年均受理工程建设领域司法鉴定申请200余件,鉴定费用超百万元的案件约40件。高昂的鉴定费、相对封闭的鉴定程序,成为企业维权路上的沉重负担。
司法鉴定竞价,以制度创新破解堵点难题
问题,是改革的发令枪。
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要坚持“如我在诉”。要以将心比心的态度,调整制度、优化流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此背景下,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采用竞价方式选择鉴定机构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实施,目标直指长期困扰诉讼各方的痛点:为司法鉴定价格建立一套阳光下的运行规则。
这不是一次简单的流程调整,而是将市场竞争与全程透明机制引入鉴定机构选择、嵌入司法委托环节的制度创新。

首先,划下“硬杠杠”,堵住模糊空间。办法明确,对工程造价、工程质量、房地产评估、会计审计四大类鉴定事项,标的额超过2000万元或预计鉴定费超过10万元的案件,一律强制采用竞价方式。符合条件的案件不再留有弹性空间,全部进入公开平台规范运行。
其次,打开“全景窗”,实现全程可视。案件需求、鉴定材料提前5天在法院官方平台公开发布;开标时由审判、技术、督察、行装等部门组成评审小组在线核验、当场开启报价;全过程录音录像,当事人可申请在线见证,真正做到全程留痕、公开透明。
最后,锁好“防火墙”,阻断利益输送。中标机构须签订承诺书,在鉴定期间及完成后三个月内,不得承接本案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其他相关业务,以“超然性”要求从根源上切断潜在利益关联。
为了让竞标结果更加透明,招标公告中明确:法院设置鉴定竞价保留价,以现场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结合案件工作量、难易程度、服务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保留价随报价实时形成,杜绝了暗箱操作空间,鉴定竞价更加科学、公正。
阳光透明定价,让公正可感亦可及
2026年4月,一起标的额11.33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原告申请进入司法鉴定竞价程序。公告发布后,迅速吸引鉴定机构踊跃报名。
5月8日上午,74家入围鉴定机构代表齐聚现场、全程参与。竞价环节中,所有报价当场提交、当场核验、当场公布。最终,保留价落在了177.7万元,报价与之最为接近的山东平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178.6万元中标。

“招标的范围扩大了,更多的咨询单位能够充分发挥竞争作用,让我们当事人用更低的价格享受到更专业的服务”,原告中建某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刘玮表示。
“按照以往鉴定行业的收费标准,11.33亿元的建设工程造价鉴定,鉴定费通常在600万元左右。如今费用降了一半多,不论是对于需要垫付鉴定费的申请企业,还是可能分担鉴定费的另一方企业,都是一件好事。”滨州中院鉴定中心副主任任玉江表示。

从600万元,到178.6万元,数字对比的背后,是司法鉴定成本从传统协商定价走向公开竞价定价的鲜明变化。
这项“阳光竞价”改革,是滨州法院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宏观要求落实为微观制度创新的生动切片,既回应了最高人民法院“如我在诉”、减轻群众诉累的司法理念,也是“公正与效率”主题在司法鉴定领域的深入实践。
“司法的温度,既藏在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中,也渗透在诉讼全流程的细节里”,应邀见证开标现场的省人大代表、山东开言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涛表示,“滨州中院推行的‘阳光竞价’,意义正在于此。它以制度刚性筑牢公平底线,以程序透明杜绝暗箱操作,以市场竞争拆解成本壁垒,最终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更让公正可负担、可触及。”
责任编辑:董丽霞
